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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1-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1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场内简称:中欧强债)
    基金主代码1660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1年12月2日
    赎回起始日2011年12月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1年12月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1年12月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1年12月2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申购和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的除外)。开放日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为交易所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前述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人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 场外

    场外申购时,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具体规定请至本公司网站查询。)

    3.1.2 场内

    单笔场内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备注
    申购金额<500,000.00元0.8% 
    申购金额<1,000,000.00元,申购金额>=500,000.00元0.5% 
    申购金额<5,000,000.00元,申购金额>=1,000,000.00元0.3% 
    申购金额>=5,000,000.00元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1年0.1%
    持有期限<2年,持有期限>=1年0.05%
    持有期限>=2年0.00%

    注:(1)在场内认购、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人,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确认日开始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统一为0.1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网站。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和本公司发行及管理的其他基金,目前包括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新趋势股票(LOF)”,基金代码:166001)、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新蓝筹混合”,基金代码:166002)、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稳健收益债券A,基金代码:166003;以下简称:中欧稳健收益债券C,基金代码:166004)、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基金代码:166005)、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中小盘股票(LOF),基金代码:166006)、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LOF)”,基金代码:166007)和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新动力股票(LOF)”,基金代码:166009)。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5.2.2 业务办理机构

    自2011年12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2.3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目前场内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实行“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采用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基金转换确认成功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6)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本公司可相互转换基金、转换方式、费率标准及具体计算公式等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或由本公司另行确定后予以公告。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9)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处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必须提供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个人投资者

    1.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机构投资者

    1.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投资者以电子交易方式提交基金转换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式参见各销售机构电子交易规则。

    5.2.4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05%,申购补差费率为0.7%,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50=10,50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050×0.05%=5.25元

    补差费(外扣)=(10,500-5.25)×0.7%/(1+0.7%)=72.95元

    转换费用=5.25+72.95=78.20元

    转入金额=10,500-78.20=10,421.80元

    转入份额=10,421.80/1.195=8721.17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8721.17份。

    5.2.5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2.6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时,本公司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序号代销机构名称每期申购金额起点(单位:元)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0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1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00
    1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1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500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2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2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2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0
    2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2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
    2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6.2 定投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上述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执行。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增强回报债券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增强回报债券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lcfunds.com

    联系人:董秋月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30-8003

    网址:http://www.gdb.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http:// www.psbc.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61133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http://www.gf.com.cn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1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http://www.guodu.com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http://www.xyzq.com.cn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http://jijin.txsec.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http://www.gfhfzq.com.cn

    (1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0-562、010-62294600

    网址:http://www.hysec.com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2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qlzq.com.cn

    (2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8,4008888777

    网址:http://www.gyzq.com.cn

    (2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http://www.PINGAN.com

    (2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http://www.gtja.com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2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2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9)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30)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698-698

    网址:http://www.ydsc.com.cn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5589

    网址:http://www.citics.com

    (3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网址:http://www.ajzq.com

    (3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http://www.jyzq.cn/

    (3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6577

    网址:http://www.zxwt.com.cn/

    7.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