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1- 053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1年11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已就该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1- 054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增资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华汇”)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对雅安华汇进行增资。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62号”《关于核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3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433,252.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7,566,747.20元,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投资额为264,970,000.00元,超募资金412,596,747.20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0年8月23日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10CDA2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合计使用287,889,600.00元,其中:
1、使用74,000,000.00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内容详见公司2010-004号公告《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2、使用80,000,000.00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2010-017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使用51,800,000.00元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内容详见公司2011-020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公告》);
4、使用82,089,600.00元超募资金增资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内容详见公司2011-026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综上,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剩余净额为124,707,147.20元(不含募集资金孳生的利息)。
二、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说明及承诺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对雅安华汇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雅安华汇的注册资本将增至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雅安华汇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增资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投资各方基本情况
(1)投资方: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资方: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东利
注册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沙湾路896号
注册号:513101000001452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单水氢氧化锂、碳酸锂、其他锂系列产品、其他精细化工产品和化工原辅材料销售(危险品除外),矿产品销售,代购代销,对外贸易。
2、增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使用超募资金。
3、雅安华汇的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 | 2011年9月30日(2011年1-9月) |
资产总额 | 5,516.53 | 6,308.87 |
负债总额 | 3,991.27 | 4,576.19 |
净资产 | 1,525.26 | 1,732.47 |
营业收入 | 6,228.06 | 5,792.25 |
净利润 | 648.81 | 207.21 |
注:2010年数据摘自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10CDA2038-4号”审计报告,2011年数据未经审计。
4、雅安华汇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 东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100.00 | 8,000 | 100.00 |
合 计 | 1,000 | 100.00 | 8,000 | 100.00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已经2011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雅安华汇出具了专门意见,同意本次增资事项的实施。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的目的
雅安华汇是公司氢氧化锂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随着氢氧化锂在三元材料等下游领域应用的推广,其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为满足雅安华汇在生产和销售规模扩大的同时对流动资金量的需求,稳定和扩大公司氢氧化锂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其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时降低雅安华汇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实施本次增资计划。
(二)增资存在的风险:
雅安华汇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为此,公司将采取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以避免和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雅安华汇的增资,符合其经营发展的整体需要,对公司有积极影响:
1、有利于雅安华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
2、有利于雅安华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主要产品氢氧化锂产量并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营运能力,提升盈利能力;
3、有利于提高雅安华汇的行业认可度和社会知名度,为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创造条件;
4、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本次增资并非高风险的对外投资,不存在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增资前后,雅安华汇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增资雅安华汇,有利于雅安华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有利于雅安华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主要产品氢氧化锂产量并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营运能力,提升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雅安华汇的行业认可度和社会知名度,为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创造条件;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增资雅安华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增资雅安华汇是经过审慎考虑后决定的。本次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雅安华汇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增资雅安华汇。
七、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天齐锂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雅安华汇的事项:
1、已经天齐锂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天齐锂业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天齐锂业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以超募资金增资雅安华汇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天齐锂业拟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增资雅安华汇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天齐锂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天齐锂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监事会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1- 055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1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增资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华汇”),是经过审慎考虑后决定的。本次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雅安华汇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雅安华汇。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