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22)。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授权委托书”议案内容披露有误,“授权委托书”中议案“《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不属于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由此给各位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现将披露有误的内容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更正后内容: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部分使用超募资金扩建广州花都光电子基地工业性厂房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召开的地点等内容保持不变。
后附更正后: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部分使用超募资金扩建广州花都光电子基地工业性厂房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