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 2011-02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1月18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金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证监局《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制定《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 2011-02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1月18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证监局《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制定《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 2011-02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2月15日上午9:30,在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与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签署《2011年煤炭买卖合同》的议案,于2011年7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交易部分属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以上议案的详细情况见2011年7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现提请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11年新增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分别与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国电丰城煤业有限公司、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常州国电常发能源有限公司、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国电东北燃料有限公司、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于201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交易部分属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以上议案的详细情况见2011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现提请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于2011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024076
电话:0476-3324281、3328400
传真:0476-3328220
联系人:张建忠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表决事项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与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签署《2011年煤炭买卖合同》的议案 | |||
2 | 关于2011年新增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
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