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35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已于2011年1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收购请求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建议。
一、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基本情况
1、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本公司2010年12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注销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反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11 年11 月28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该等异议股东同时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非异议股东的申报无效。
在本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本公司吸收合并方案投出有效反对票的异议股份合计数为4,705,059 股。
2、申报时间:2011年11月29日、2011年11月30日、2011年12月1日的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3、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本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4、申报代码:706016。
5、申报简称:赛马现金。
6、申报方向:申报卖出。
7、收购价格:22.13元/股。
8、申报数量:
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该异议股东在本公司2010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注销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公司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8日)收市时对应的,并剔除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后的异议股份数量。
持有以下股份的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
(1)被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且未取得有关权利人或司法机关同意的;
(2)其合法持有人已向赛马实业或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宁夏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共赢投资”)承诺放弃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3)已被赛马实业异议股东售出的异议股份;
(4)其他依法不得行使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有效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9、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为共赢投资;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相当于以22.13元/股将异议股份出售给共赢投资。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异议股东可以对当天的申报进行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销前日已生效的申报。
2、异议股东申报前应与质权人或司法机关协调解除质押或司法冻结;清算时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其收购请求权申报属于无效申报;
3、对于同一帐户中的异议股份,异议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4、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投资者应当核对持有的异议股份数量,申报的非异议股份数量及无效申报的股份数量将在申报结束后继续被冻结,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完毕后才解冻。
5、本公司聘请的本次吸收合并独立财务顾问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协助本公司对异议股东及其有效申报数量进行核实。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武雄 林凤萍
2.联系电话: 0951-2085256 0951-2052215
四、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关注资金到账日。
2、本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12月2日起恢复交易。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0年12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宁夏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账户(已办理指定交易)。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