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5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9%,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1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元,并于2010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上市时股本总额为6,800万股。
公司上市后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泽桥投资有限公司、富兰德林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泽桥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OKAJIMA YASUSHI通过直接持有泽桥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OKAJIMA YASUSHI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泽桥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
附上述承诺以外,上述2名股东未曾作出其他承诺。
2、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7,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法人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1 | 泽桥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
2 | 富兰德林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注:截止2011年11月24日,公司股东富兰德林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所持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2,000,000股,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其与相关质权方解除质押手续后方可实际上市流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其股份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相关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宝馨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