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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提前归还的部分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提前归还的部分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邦化工”)委托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贷款9,000万元给浙江帝科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帝科”),用于其流动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自2011年1月26日至2012年1月25日,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12%,按季度结息(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为付息日)。本次贷款经双方协商可提前归还。

      上述事项详见2011年1月31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2)。

      2011年11月28日,迪邦化工收到浙江帝科提前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6,600万元整。此本金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1月28日的利息在四季度付息日一并支付。

      截至2011年11月28日,迪邦化工共收到浙江帝科委托贷款利息714万元,浙江帝科还有2,400万委托贷款未归还。本次委托贷款尚未出现逾期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