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500指数分级 | |
基金主代码 | 162216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12月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泰达稳健 | 泰达进取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0053 | 150054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1】1338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1年10月24日 至 2011年11月25日 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1年12月1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4,152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435,113,080.87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354,684.61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435,113,080.87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354,684.61 | |
合计 | 1,435,467,765.48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990.1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1%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1年12月1日 |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 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1,250,153,255.48 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340,174.61份),场内认购确认为185,314,510.00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14,510.0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和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至少提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予以披露。
本基金拟在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申请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基金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予以披露。
本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自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上市交易后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份额配对转换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予以披露。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