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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5246688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周刚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中国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带来的相关产业成长机会,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股票指数期货等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与能源及基建业务相关的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的比例高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投资主题定义
根据GICS行业分类,本基金投资主题涵盖范围包括:
(1)能源、公用事业、电信服务、医疗保健
(2)材料、工业、信息技术、金融等行业中受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拉动或为其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公司,具体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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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济结构变化和市场行业结构变化导致上述主题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上述主题定义进行修订。
2、股票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寻找投资主题当中最具爆发力子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如下图所示)。其中,“自上而下”的研究包括:
股票投资策略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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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观政策分析。通过对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等方面的分析,寻找行业驱动因素。
(2)行业景气分析。通过对相关行业需求和产能的对比分析,以及主要成本因素的分析,判断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化趋势。
(3)相对价值分析。通过各行业估值水平相对于增长速度的比较分析,结合估值的国际比较,判断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
在“自下而上”的分析中重点关注以下四点因素:
(1)业务价值(Franchise Value)
寻找拥有高进入壁垒的上市公司,其一般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产品定价能力、创新技术、资金密集、优势品牌、健全的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规模经济等。在经济增长时它们能创造持续性的成长,经济衰退时亦能度过难关,享有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进而创造高业务价值,达致长期资本增值。
(2)估值水平(Valuation)
对成长、价值、收益三类股票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成长型股票:用来衡量成长型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主要指标为PEG,即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长率。尽管成长型股票通常会有较高的市盈率,但作为理性的投资者,我们不会因为其高成长就支付不合理的价格。为了使投资人能够达到长期获利目标,我们在选股时将会谨慎地买进价格与其预期增长速度相匹配的股票。
价值型股票:在寻找价值型股票时,我们会分析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判断公司的合理价值,然后选出股价相对于合理价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收益型股票:收益型股票通常具有股价比较稳定的特点,我们在挑选收益型股票,除了要求其至少3年保持持续的盈利和分红外,主要关注其派息率水平。
(3)管理能力(Management)
注重公司治理、管理层的稳定性以及管理班子的构成、学历、经验等,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其管理能力以及是否诚信。
(4)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Cash Generation Capability)
注重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稳定透明的分红派息政策。衡量企业绩效的最终标准在于投资人的长期现金报酬,企业除了需要拥有良好的利润增长以外,也需要能创造足够现金流以供派息和再投资之用。在会计准则弹性太大,盈利容易被操纵的时候,此标准尤显重要,因为创造现金与分红能力永远是一家企业素质的最好体现。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利率预期策略、流动性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每月对最新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等进行定量分析,给出评分,结合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社会政治状况的定性分析,对下一阶段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宏观政策变化做出判断,并据此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
(2)信用策略
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对各类别券种历史利差水平进行分析,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判断各类别资产的相对价值,进行类属资产配置。
个券选择层面,本公司自建“企业信用资料库(CBD)”对所有投资的企业债券进行详细的信用分析。重点投资于低风险的企业债券;对于高风险企业,有相应的投资限制;不投资于绝对风险的债券。
(3)流动性策略
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对现金、债券及回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
(4)时机策略
针对不同期限、不同资产类别券种的利率比较分析,相机运用骑乘策略、息差策略和利差策略,以获取超额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公司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证价值,谨慎进行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理由为:
1、市场代表性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推出的可买卖的大、中盘股票指数;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两者均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2、复合基准构建的公允性
本基金是一只高持股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市场中性时的股票仓位为80%。本基金股票和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分别使用具有充分市场认同度的沪深300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股票和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在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的占比按照市场中性时两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确定,可以比较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3、易于观测性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经过简单的算术运算获得比较基准,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高风险的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数据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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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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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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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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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1年9月30日。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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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10月20日至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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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与能源及基建业务相关的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的比例高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0月20日)起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认购费用
(1)本基金认购费率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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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公式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认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申购费用
(1)本基金可适用以下申购费率:
■
(2)计算公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法,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申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3、基金赎回费用
(1)本基金赎回费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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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 = 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4、基金转换费用
(1)本基金的转换费用包括了基金转出时收取的赎回费和基金转入时收入的申购补差费,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2)计算公式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和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原则、程序以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内容;
5、在“七、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决策流程及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1年9月30日;
6、更新了“八、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2011 年9月30日;
7、在“十一、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8、在“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近期发布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1 年10月20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行业 | 细分领域 |
材料 | 建材、钢铁、金属非金属 |
工业 | 运输、电气设备、航天航空与国防、机械、建筑产品、建筑与工程 |
金融 | 保险、银行 |
可选消费 | 有线和卫星电视 |
信息技术 | 通信设备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916,163,644.95 | 86.22 |
其中:股票 | 1,916,163,644.95 | 86.22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03,196,491.67 | 13.64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2,924,726.34 | 0.13 |
7 | 合计 | 2,222,284,862.96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25,340,000.00 | 1.14 |
C | 制造业 | 832,724,615.97 | 37.59 |
C0 | 食品、饮料 | - | -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40,299,179.96 | 1.82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 - |
C5 | 电子 | 96,008,793.46 | 4.33 |
C6 | 金属、非金属 | 267,638,521.36 | 12.08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402,764,035.24 | 18.18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26,014,085.95 | 1.17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1,245,932.82 | 1.86 |
E | 建筑业 | 284,776,025.44 | 12.85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16,730,578.80 | 0.76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 - |
I | 金融、保险业 | 436,344,480.34 | 19.70 |
J | 房地产业 | 163,725,518.36 | 7.39 |
K | 社会服务业 | 73,659,186.98 | 3.32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41,617,306.24 | 1.88 |
合计 | 1,916,163,644.95 | 86.5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9,999,964 | 110,599,601.84 | 4.99 |
2 | 600585 | 海螺水泥 | 5,600,000 | 96,320,000.00 | 4.35 |
3 | 000961 | 中南建设 | 12,298,659 | 94,576,687.71 | 4.27 |
4 | 600067 | 冠城大通 | 12,767,254 | 87,455,689.90 | 3.95 |
5 | 600496 | 精工钢构 | 7,689,173 | 82,504,826.29 | 3.72 |
6 | 600000 | 浦发银行 | 9,372,233 | 80,038,869.82 | 3.61 |
7 | 601166 | 兴业银行 | 6,091,100 | 75,468,729.00 | 3.41 |
8 | 600048 | 保利地产 | 7,716,660 | 71,379,105.00 | 3.22 |
9 | 600741 | 华域汽车 | 6,766,581 | 69,425,121.06 | 3.13 |
10 | 601117 | 中国化学 | 9,437,398 | 66,156,159.98 | 2.99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86,259.6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52,125.59 |
5 | 应收申购款 | 2,486,341.1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924,726.34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3.00% | 0.87% | 6.11% | 1.36% | -3.11% | -0.49% |
2010年 | 19.61% | 1.66% | -9.15% | 1.27% | 28.76% | 0.39%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 -17.94% | 1.43% | -13.81% | 1.01% | -4.13% | 0.42% |
2009年10月20日至2011年9月30日 | 1.10% | 1.50% | -16.92% | 1.19% | 18.02% | 0.31% |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
M<50万 | 1.2% |
50万≤M<500万 | 0.9% |
500万≤M<1000万 | 0.6% |
M≥10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50万 | 1.5% |
50万≤M<500万 | 1.2% |
500万≤M<1000万 | 0.9% |
M≥10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持有期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5% |
1年以上(含)-2年 | 0.25% |
2年以上(含)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