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商圈小微企业融资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衡道庆
商务部与北京银行日前在京签署《推动商圈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根据该合作协议,北京银行将在未来五年内为商务部支持的中小商贸企业提供100亿元意向性专项授信额度。按照协议要求,商务部将充分发挥政策、组织、协调和管理的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搭建多方参与的商贸融资平台,研究制订针对中小商贸企业融资补助试点政策,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与北京银行的信用信息共享,广泛开展商贸业务培训。
同时,北京银行将发挥自身资金、产品、服务优势,创新金融产品,与商会协会及商圈市场管理方共同制定推荐客户的准入条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快速审批通道,积极与信用担保机构开展商贸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银担合作关系,加强与商圈市场管理方的合作。
近年来,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等商圈的数量和规模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已成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交易额在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4500多个,10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70多个,已建、在建和规划中的物流园区近600个,融资总需求超过千亿元。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表示,商圈内聚集的大批中小商贸企业,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并解决了大量人员的就业。但是,随着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内原材料和用工成本增加,加上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商圈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
为发展商圈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做大做强商圈经济,2011年8月,商务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广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建立商圈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创造良好的融资服务环境等工作要求。
姜增伟指出,商务部与北京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是落实《关于促进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重大举措,具有开创和示范意义,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中小商贸企业信用环境,有利于加大政府对中小商贸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利于实现政策引导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
姜增伟强调,到会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商圈管理机构、地方行业商协会与北京银行合作,在中小商贸企业评价、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与北京银行有效对接,充分利用中小商贸企业专项授信额度。同时,要与北京银行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实时跟进战略合作协议任务,确保实施进度。其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借鉴此次合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商圈融资发展,切实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