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争设农险公司
扩容冲动背后的规则缺位
短短几年间,地方法人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财险、寿险、专业险……全国近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在奔走筹办本地保险公司。
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地方国企、上市公司、民营巨头,争着投钱做股东,谁都想分一杯羹;地方政府、金融办、保监局,牵头牵线跑“北京”盼获批。
迄今,已有十余家地方法人保险公司获批筹建。还有更长的队伍,正排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保监会大门外,翘首以盼。
在这支庞大的队伍中,多家筹划中的地方农险公司格外引人关注。虽然资本少、规模小,农险公司却因保驾“三农”而举足轻重。据知情人士透露,重庆、云南、湖南、湖北、河南、河北等地正争相筹建,农险公司有可能在目前四家的基础上扩容近一倍。
不过,在我国农业保险缺乏总体“游戏规则”的大环境下,正如一家农险公司高管所概括的,农业保险若要形成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就必须有制度化、法制化的保证。
在国家大力扶持“三农”的前提下,出台并实施相关农业保险条例,已刻不容缓。
⊙记者 黄蕾 ○编辑 毛明江
农险扩容:“肥水”不流外人田
自国元农险2008年成立以后,监管部门再未“放行”过新的农险公司。目前,扩容暗流已经涌动。但从记者走访调查来看,农业保险并非是一些地方政府、地方资本想象中的“香饽饽”。甚至可以说,表面风光无限,实则步履维艰。
11月初的安徽合肥已是寒气逼人。
离合肥火车站不远的琥珀山庄298幢,是安徽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的办公地。国元农险是安徽省第一家保险法人机构,也是全国第四家专业农业保险公司。
国元成立近四年来保费规模不断扩大。相继研发出多个特色农险产品,与联合国粮食计划署合作研究开发了“天气指数保险”。国元未来还计划在农险之外的涉农商业险上寻求突破。
在同样是农业大省的吉林和黑龙江,安华农险和阳光农险的成立时间还要往前推三年。随着近年来分支机构的扩张,北京已成了安华在长春之外的二总部。阳光则因为特殊的公司性质——相互制,而深耕于那片“黑土地”。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今年两家公司的农业险保费收入都能达到十几个亿。
在几千公里以外的上海,记者走访了另一家农业险公司——安信。就在记者采访那天,作为我国第一家农业险公司的安信,刚刚牵头组织了第三届全国农业保险联席会议。而久谈不下的“冬淡、夏淡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再保险方案,也终于在那天落锤。安信农险总裁助理石践坦陈,这是缓解“菜贵伤民、菜贱伤农”矛盾,避免上海市场蔬菜价格“大起大落”的一大突破。
安信的成立背景和经营环境颇为特殊,它是在原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农业保险业务部的基础上成立的。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在城市化、国际化加速的上海,安信的业务更侧重于都市农业领域。”
而安信也是目前国内唯一实现了,从保成本到保产值的转变,甚至对部分品种从保产值到保市场价格跨越的农险公司。
事实上,四家农险公司是全国农业保险创新试点的缩影,更是农业保险这几年发展迅猛的有力佐证。
不过,自国元农险2008年成立以后,监管部门再未批筹过新的农险公司。
尽管如此,扩容暗流已经涌动。
在重庆,一份关于筹建安农农业保险公司的申请早已递交到了保监会。10家股东均为重庆大型企业,包括当地的农业投资集团、交通旅游投资集团及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等。孰料,安农因一股东及高管资格的问题,于日前被保监会“拒之门外”。
在农业大省河南、河北、湖南、湖北、云南等地,有成立农险公司想法的也为数不少。想法的背后,有地方政府对设立法人保险公司的诉求,更直白地说,“不想肥水流入了外人田”。
“现在很多省都想设立自己的农业保险公司。”我国农业险专家、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国柱教授分析说,“因为农业保险的经营是政策性的,因此大部分保费是由财政补贴的,估摸着一些农业大省想做(农业保险公司)的原因是,以为依靠财政补贴就能赚到钱。”
但实际上从记者这一段时间的走访调查来看,尽管部分农业险种中近八成保费来自于财政补贴,但农业保险并非是一些地方政府、地方资本想象中的“肥水”或“香饽饽”。
监管缺位:缺乏专门机构管理
两段发生在安华农险、阳光农险经营发展过程中不为人知的“插曲”,折射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农业保险的“不理解”与“无知”。更暴露出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构这个问题。
由于农业保险自身独特的经营模式,无论宏观还是微观层面,仍有很多问题待解。
安华这几年迈的步子很大,先后在北京、山东等地设立了6家省级分公司。不仅如此,还组建了研究院,研发相关工程技术。
然而扩张风光的背后,却有地方政府对其公司运营“不理解”的无奈。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安华早前曾提出购买再保险方案以规避大灾风险的建议,然而这一符合农业保险运营惯例的做法,却遭到了来自地方政府的反对。
反对的理由不复杂:作为一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安华享受到了来自国家及地方的财政补贴。在地方政府眼里,既然安华已经享受到了财政补贴,为何还要花这笔“冤枉钱”去买高达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再保险。
另一个案例发生在阳光农险身上。据业内人士透露,在经营过程中,阳光曾计划提取每年保费收入的10%建立“大灾准备金”,是以备发生大灾时责任准备金不足应付赔款时的一种后备行为。这种农业保险经营的特殊后备之举,不同国家有不同做法,但其目的都是一样的。
然而,对于该“大灾准备金”性质的认识,阳光却与地方税务部门发生了分歧。税务部门认为,我国《保险法》中只提到责任准备金而无大灾准备金之说,故怀疑这个“大灾准备金”是阳光为逃避所得税私自设立的,坚持要对该准备金课征所得税;而阳光认为,这个用保险费设立的准备金根本不是所得,不应该课征所得税。
这就涉及到如何对“大灾准备金”的来源和性质做出界定。参与多次地方农业保险调查的庹国柱教授认为,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较大,仅有普通的“未了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等还不够,需要另外建立一个“大灾准备金”,以应付农业保险业务的巨灾损失赔付,这实际上是一种负债,而不是所得。
“此举应当受到政府的鼓励,在税前列支,而不是通过征税加以限制。”庹国柱教授认为。
实际上,上述两个案例从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目前我国普遍缺乏专门的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构的问题。
在庹国柱教授看来:“农业保险由于涉及到农业、保险、财政、发改委等多个部门,一项跨部门政策的决策,相关部委之间的协调成本很高,各部委的政策不免有相互摩擦和掣肘之处。因此,农业保险的管理机构是单独设立还是放在政府的某个部门里,叫什么名称,可以由中央和省政府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决定,但不能没有这个机构。”
他的建议是,应借鉴日美等国的经验,考虑适时设立农业风险管理机构,组建由国务院牵头,财政部、农业部、保监会和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组成农业保险管理委员会,建立农业保险的管理体系,统筹全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他说,至少在决策主体所在省、市、自治区,要有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并不理想。
比如,虽然江苏、浙江没有设立专业农险公司,但两省均由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农业的副省长牵头,成立专职部门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而在经济同样发达的广东省,虽然近年来加大了推进农业保险的力度,但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政策和制度体系,严重制约了该省农业保险的发展。
目前,广东在农业保险上缺乏统一的牵头部门,各险种由不同部门分别牵头,如“能繁母猪保险”由广东畜牧局牵头,水稻保险由农办牵头,农房保险由民政厅牵头,沟通协调效率较低,未形成政策体系。
在熟知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的有识之士看来,“设立农业保险专职管理机构的关键在于,要能很好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和政策,这个管理机构必须具备和各相关部门良好的沟通能力,这是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前提。”
扩张困难:异地财政支持不足
由于农业保险没有统一的“游戏规则”,目前四家农险公司的制度设计都存在不完善之处。制度缺陷的一个体现是——在布局扩张过程中,阻碍重重,面临着异地财政补贴不足、市县一级财政补贴不到位的境况。
“设立专业农险公司,不急于一时。我给那些想设立农险公司的地方政府的建议是,不妨先考虑设立一家综合性的财险公司,经营业务可包含农业保险。”一位农业保险老专家这样告诉记者。
他在谈及农险主体扩容这个话题时,语重心长地说,“我不想妄断某些省市设立专业农险公司是不是合适,但我想说的是,在目前农业保险缺乏统一的‘游戏规则’的大环境下,设立专业农险公司须三思而后行。”
说起目前四家农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可谓各做各的,差异很大,每次都会引发市场的讨论。
上海安信走的路线是:“政府支持+专业保险公司经营”,股东主要是上海各区县的国有资产公司。在保费补贴方面,上海不属于中央财政补贴种植业试点地区,除“能繁母猪保险”外,财政补贴均由市区两级财政出资,比例由40%至80%不等。其特别之处在于“以险养险”,即通过农财险、责任保险等涉农商业险的收益,来弥补政策性业务——种植业险和养殖业险的亏损。
阳光诞生在黑龙江垦区,与其他农险公司有很大不同。它的独特模式在于:财政支持+相互制保险经营,它也是我国唯一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
所谓“相互制”,就是在组织形式上,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东,保单持有人兼具投保人与保险人双重身份,只要缴纳保费,投保人就可以成为公司会员。相互保险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通常做法是,保费收入在支付赔款和经营费用之后,盈余中的一部分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另一部分作为公积金或准备金,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风险基金。
安徽国元的模式则是,政府与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吉林安华的模式也是“政府支持+专业保险公司经营”,但在政府支持力度与主营险种等方面,与安信存有差异。
这些多样化的制度设计,虽然有自己的特点,也不乏创新性,但都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制度缺陷的一个体现在于,在布局扩张过程中,阻碍重重。
比如,依靠当地政府兜底的农险运营模式,在走出本省进行异地扩张的过程中,就会面临异地财政补贴(扶持力度)不足的境况。这也是为何目前只有安华设立了6家分公司、安信设立了2家分公司,而另外两家没有异地布局动静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阳光、安信都曾在某个经济发达的省开设分公司,但一段时间后相继撤出了这个市场。”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撤出的原因是,与江浙等省市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公司给予政策扶持不同,该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只给农户保费补贴,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尚未建立,农险公司自然存在后顾之忧。
与此同时,羁绊农险公司跨省经营的另一个原因是:虽然国家、省一级的财政补贴基本到位,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一级财政上的“捉襟见肘”(补贴不足或不到位),使得农险公司在地域扩张时受到了规模和范围的约束。
风险费率:粗放的“游戏规则”
笼统的风险区划和费率分级,直接导致高风险地区农户投保很积极,而低风险地区农户很不情愿参保。在业内专家看来,农业保险费率厘定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缺乏,直接导致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保险的持续发展。
在浙江实地走访调查时,一位温岭农业系统的工作人员迫不及待地告诉记者,农业保险在当地是如何“受欢迎”。他说,温岭的西瓜种植户半夜11点起来排队买保险,“这种场面,你见过吗?”
这与温岭的地理、气候不无关系。由于台风、暴雨的频繁光顾,温岭瓜农常年为受损发愁。一位温岭瓜农说,“自从有了农业保险,我们这里几乎每年都保。”相反,浙江其他农村地区的投保率,并不突出。
导致同省不同城市之间投保积极性差异化的主因是:没有风险区划。“风险区划”顾名思义是指,依据农业气象灾害,进行风险区划并制定保险费率。
具体来说,中国地域广、自然条件迥异,根据不同区域参保标的的风险水平来厘定差别化的保险费率,进行精确的费率分区。
仅举一例,同样是承保西瓜,北京大兴、昌平每年的赔付率相差就很大。记者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大兴因雹灾发生频率高,赔付率高达百分之几百;而昌平遭遇雹灾的频率较小,每年的赔付率低的只有百分之三十几。但两区每亩西瓜的投保保费标准却是一样的,这显然有失公允。
据记者了解,目前除浙江之外,普遍不进行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一个险种实行“一省(直辖市、自治区)一个费率”,即依据经验判断和协商在一省范围内实行统一费率。
这直接导致那些高风险地区的农户投保很积极,而低风险地区的农户就很不情愿参保。
实际上,浙江省目前实施的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方案,也存在改进的空间。据了解,浙江根据区域风险不同划分了6个农业保险的费率等级,但每个等级之间的差距不是很大,最高的比最低的差一倍都不到,但实际风险的差别却很大。
在业内专家看来,农业保险费率厘定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缺乏,直接导致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保险的持续发展。
庹国柱提出,风险区域划分和费率分区,是农业保险持续稳定发展和大规模开展的基础,也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科学确定财政补贴额度的主要依据之一,“这项工作必须尽快推进。”
采访中获悉,国元等已经展开了相关课题的研究,探索费率分区制度。“安徽由于南北纬度跨度大,各地气候差异较大,风险也不一样。这个课题需要和民政及气象等部门一起来合作,有数据才能精确分区。”国元农险副总裁张福银说。
从另一个角度看,无论是监管缺位、市县财政补贴不足,还是风险区划的缺乏,都是农业保险缺乏专业化、精细化的“游戏规则”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