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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争设农险公司 扩容冲动背后的规则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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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争设农险公司 扩容冲动背后的规则缺位
    农险公司健康发展需要“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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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险公司健康发展需要“给养”
    2011-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黄蕾 ○编辑 毛明江

      ⊙记者 黄蕾 ○编辑 毛明江

      

      每每和综合性财险公司对比时,一位农险公司高管总会自嘲着说,“我们是苦孩子”。

      在他眼里,农业保险是一项高风险、高成本的业务,在承保、查勘、理赔三个主要环节的高额运作成本,一直是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对于专业农险公司来说,尽管监管部门留有40%的空间,允许其经营商业保险以弥补农业保险的业务亏损,但整体风险还是比综合性财险公司大了很多。特别是在巨灾风险准备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个大灾就可能打垮一家农险公司。

      基于此,在谈及诉求时,受访的农险公司高管及专家学者建议,至少在专业农险公司开办的初期阶段,给出一个政策优惠期,以便其以盈补亏。

      支持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农险公司设立3至5年内,对农业保险业务免征所得税(营业税已免),对非种养两业的涉农保险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农险公司由优惠政策得到的收益能够充实其偿付能力。

      第二,允许地方财政对农险公司给予经营费用补贴。目前我国只对农民投保提供补贴,还没有对保险公司实行经营性补贴。一位农险公司副总说,“由于农户散、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低的特点,农业保险在实际开展过程中成本很高。为提高农险公司的承保积极性,建议不仅要给农户保费补贴,还应该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进行适当扶持。”

      第三,增设再保险补贴。再保险难是困扰农业保险经营公司的普遍问题,有的公司由于购买再保险困难,无法转移超赔风险,只能“赌”老天帮忙,长此以往必定不可持续。为此,建议中央财政对农险公司提供再保险费用补贴,帮助其转移巨灾风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每年对所有在北京做农业保险的公司给予保费10%的管理费补贴,另外,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160%之后的赔付责任都由北京政府承担,其中赔付率160%至300%的巨灾风险,通过政府直接购买再保险的方式转移风险。此举等于给保险公司提供了再保险补贴,可惜目前仅北京有此扶持政策。

      第四,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以解决保险公司的后顾之忧,以避免系统性风险。各国开展农业保险的经验也表明,没有一个强大的农业再保险市场和完善的巨灾风险分散制度安排,农业保险将难以持久健康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