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1-048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新材或”“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11年11月17日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董事会会议时间:2011年12月5日上午10:00—11:00;
(2)董事会会议地点: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方式: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董事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万巍先生主持;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3350万股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嘉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议案》。
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335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2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湘审〔2011〕383号审计报告,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87343.19万元,营业利润为3949.03万元,净利润为3152.25万元。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月25日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1】第062号《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重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0年12月31日,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4309.37万元。
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335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22%,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帐面值为1556.28万。根据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后净资产和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乘积,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为948.06万元,减值608.22万元,增值率为-39.08%。
根据上述股权评估价值,经双方友好协商,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22%的股权转让给长沙嘉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
此次股权转让事宜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股权转让,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表:
单位:万股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200 | 75% |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200 | 75% |
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 | 450 | 3% | 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 | 450 | 3% |
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3350 | 22% | 长沙嘉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350 | 22% |
合计 | 15000 | 100% | 合计 | 15000 | 100% |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1-049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由于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06年4月1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公布了 《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2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3月5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回复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本)14.2.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11年8月1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2011年9月5日,本公司召开了嘉瑞新材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1年9 月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11189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2011 年9 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9月15日下发的第11189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需要补正。中国证监会要求我公司在该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截至目前,相关回复材料正在准备过程之中,但尚未最终完成。本公司预计已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补正通知的书面回复材料,因此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相关补正材料。本公司将与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待回复材料全部完成后立即上报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