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0—07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1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治理委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截止2011年12月7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一、修订第一条
原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修订为: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二、增加“第六章 超募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如下:
第十九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的使用,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发表专项意见后,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条 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或者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含本数),除按照前款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第二十一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当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原则上优先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者归还银行贷款,节余部分可以用于暂时或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十二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应披露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存在资金缺口的原因、资金补充计划及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第二十三条 公司如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原则上应当投资于主营业务,科学、审慎地进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暂时或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公司应当披露偿还银行贷款、暂时或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详细计划和必要性,保荐人应当对其使用计划和必要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或者向子公司增资,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暂时或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应遵守前两款规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保荐人应在《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对此发表核查意见。
第二十六条 超募资金使用的具体流程为:
(一)战略联盟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负责出具超募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计划本部负责对相关投资收益进行测算、分析,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协调会计师。
(二)战略联盟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议案,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转董事会办公室。
(三)董事会办公室将议案提交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出具意见,并购与投资银行部配合协调保荐人;
(四)董事会办公室将议案按程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披露。
三、修订原第二十一条
原文:
“第二十一条 发生应上报信息而未按程序、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修订为:
“第二十九条 发生应上报信息未按程序、及时上报,按1000元/次考核责任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增加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中涉及责任部门名称的条款,若相关部门的名称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自动在制度中调整。”
五、修订原第二十八条
原文: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公司2005年12月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修订为: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前次制度同时废止。”
该决议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2011年12月2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计/内控委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截止2011年12月7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附件;审计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将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决议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审计/内控委对议案发表的审核意见;
附件: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08年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08年4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字[2008]509号《关于核准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05,000,000股,共计收到认股资金1,037,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5,00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认股资金1,022,400,000.00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1,022,400,000.00元已全部存入缴付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沙河支行的11001016000059263618账户和中国银行沙河支行的807009796708094001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京都验字(2008)第03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止201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元。
2、2010年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10年8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字[2010]1150号《关于核准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38,427,300.00股,共计收到认股资金2,499,997,038.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42,00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认股资金2,457,997,038.00元。平安证券公司已将上述货币资金款项1,200,000,000.00元缴付本公司在中信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开设的7111910182600176098账号内;1,257,997,038.00元缴付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沙河支行开设的807009796708093001账号内。根据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北京沙河支行、中信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和平安证券公司于2010年9月7日签定的《募集资金转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在以上专用账户内,仅用于福田汽车GTL重型载货汽车技术改造和重型载货汽车重要零部件提升水平建设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止201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见附件1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1)本公司2008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无差异
(2)本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无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该等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在计算口径、计算方法方面一致,见附件2
2.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为项目达产后每年的效益情况,截止目前本公司2008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投入项目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存在差额,主要原因为根据项目规划,该项目计划达产日期为2015年,截至2011年9月30日尚未达产。此外,2010年募投项目GTL重型载货汽车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型载货汽车重要零部件提升水平建设项目计划达产日期均为2012年,截至2011年9月30日实现效益亦与承诺效益存在差额。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无该等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投资项目 | 投入时间 | 信息披露累计投资金额 | 实际累计投资金额 |
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投入项目 | 2008年 | 25,200万元 | 25,200万元 |
2009年 | - | - | |
小计 | 25,200万元 | 25,200万元 | |
北京客车分公司完善产品品种建设项目 | 2008年 | 13,011万元 | 13,011万元 |
2009年 | - | - | |
小计 | 13,011万元 | 13,011万元 | |
轻型客车产品升级换代建设项目 | 2008年 | 16,500万元 | 16,500万元 |
2009年 | - | - | |
小计 | 16,500万元 | 16,500万元 | |
汽车工程研究院二期建设项目 | 2008年 | 12,635万元 | 12,635万元 |
含利息132万 | 2009年 | 5,026万元 | 5,026万元 |
小计 | 17,661万元 | 17,661万元 | |
欧马可汽车厂产品升级换代建设项目 | 2008年 | - | - |
2009年 | - | - | |
小计 | - | - | |
GTL重型载货汽车技术改造项目 | 2010 | 74,687万元 | 74,687万元 |
2011 | 133.313万元 | 133,313万元 | |
小计 | 208,000万元 | 208,000万元 | |
重型载货汽车重要零部件提升水平建设项目 | 2010 | 7,866万元 | 7,866万元 |
含利息909万 | 2011 | 30,843万元 | 30,843万元 |
小计 | 38,709万元 | 38,709万元 |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008年 | 30,000万元 | 30,000万元 |
2009年 | -- | -- | |
小计 | 30,000万元 | 30,000万元 | |
合计 | 349,081万元 | 349,081万元 |
说明: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6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48,04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49,081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08年: | 97,3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09年: | 5,026 | |||||||||
2010年: | 82,553 | |||||||||||
2011年: | 164,156 |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一 | 2008年募集资金项目 | |||||||||||
1 | 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投入项目 | 同承诺 | 25,200 | 25,200 | 25,200 | 25,200 | 25,200 | 25,200 | - | 2008年5月 | ||
2 | 北京客车分公司完善产品品种建设项目 | 同承诺 | 19,000 | 13,011 | 13,011 | 19,000 | 13,011 | 13,011 | - | 2009年8月 | ||
3 | 轻型客车产品升级换代建设项目 | 同承诺 | 16,500 | 16,500 | 16,500 | 16,500 | 16,500 | 16,500 | - | 2008年10月 | ||
4 | 汽车工程研究院二期建设项目 | 同承诺 | 17,900 | 17,661 | 17,661 | 17,900 | 17,661 | 17,661 | - | 2007年12月 | ||
5 | 欧马可汽车厂产品升级换代建设项目 | - | 14,620 | - | - | 14,620 | - | - | ||||
6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 | 2008年7月 | |||
二 | 2010年募集资金项目 | |||||||||||
1 | GTL重型载货汽车技术改造项目 | 同承诺 | 208,000 | 208,000 | 208,000 | 208,000 | 208,000 | 208,000 | - | 2011年4月 | ||
2 | 重型载货汽车重要零部件提升水平建设项目 | 同承诺 | 42,000 | 38,709 | 38,709 | 42,000 | 38,709 | 38,709 | - | 2011年4月 |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二、2. | ||||||||||||
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和谊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巩月琼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钧 |
附件2: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累计实现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8年度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2011年1-9月 | ||||
1 | 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投入项目 | 14.54% | 53,647 | -1,463 | -3,971 | -8,596 | -2,425 | -16,455 | 注3 |
2 | 北京客车分公司完善产品品种建设项目 | 100% | 5,428 | 293 | 2,799 | 8,306 | 406 | 11,804 | 是 |
3 | 轻型客车产品升级换代建设项目 | 100% | 3,220 | 2,198 | 3,327 | 5,277 | 1,840 | 12,642 | 是 |
4 | 汽车工程研究院二期建设项目 | - | - | - | - | - | - | ||
5 | 欧马可汽车厂产品升级换代建设项目 | - | - | - | - | - | - | ||
6 | GTL重型载货汽车技术改造项目 | 52.08% | 76,370.00 | 16,192.00 | 16,192.00 | 注3 | |||
7 | 重型载货汽车重要零部件提升水平建设项目 | 45.00% | 12,939.17 | 4,407.00 | 4,407.00 | 注3 | |||
注1: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各年度不同的,应分年度披露。 | |||||||||
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 |||||||||
注3: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效益为项目达产后的效益情况,截止日效益与承诺效益存在的差额主要是项目尚未达产产生的差异。 | |||||||||
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巩月琼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钧 |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1—077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2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共有监事7名,截止2011年12月7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监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临2011-076号公告附件。
该决议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