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颖 ○编辑 梁伟 杨晓坤
12月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了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涉及单边市下涨跌停板及保证金比例的条款进行了调整。据悉,此次修订后的《办法》已经上期所理事会通过。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当市场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时,第二个涨跌停板比例在第一个涨跌停板(日常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第三个涨跌停板比例在第一个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对于保证金收取标准,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当市场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时,各品种当日收盘结算时保证金比例为在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调整后的保证金比例低于原保证金比例(日常保证金比例),则按原保证金比例收取。如果连续三天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第三天收盘结算时的保证金比例仍按照第二天结算时的保证金比例收取。
以铜为例,当铜期货合约在D1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D2交易日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在D1交易日涨跌停板的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D1交易日结算时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为在D2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调整后的保证金比例低于原保证金比例,则按原保证金比例收取。
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D3交易日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在D1交易日涨跌停板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D2交易日结算时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为在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调整后的保证金比例低于原保证金比例,则按原保证金比例收取。
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3天达到涨跌停板),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仍按照D2收盘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收取。
据介绍,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连续三个停板是判别期货市场风险程度的一项基础性价格指标,对于揭示金融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也有重要的参照作用。当前由于欧债危机蔓延和全球经济不景气等原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风险集聚。为此,上期所及时启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不断深化对市场风险的认识,在广泛征求会员公司及市场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对单边市下涨跌停板及保证金比例进行的适度调整。
此次调整方案在充分考虑日间波动及流动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发挥第二停板和第三停板对风险的释放作用,有效发挥交易所、会员公司两级风险防范体系的优势,确保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功能的有效发挥。此举对维护市场秩序、化解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着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