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9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摇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6元/股,发行数量为2,17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43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91%;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73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09%。
3、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08万股)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4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108万股股票。
4、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1年12月7日结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11年12月6日公布的《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初步询价情况
在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2日的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2011年12月2日下午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由27家询价对象统一申报的31家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询价对象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询价对象类别 | 申报价格(元) | 拟申购数量(万股) |
1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17.00 | 432 |
2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 | 16.56 | 432 |
3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16.56 | 432 |
4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16.00 | 216 |
5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15.50 | 432 |
6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九组合 | 基金 | 15.22 | 108 |
7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14.00 | 432 |
8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基金 | 13.20 | 216 |
9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 基金 | 13.00 | 432 |
10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 基金 | 13.00 | 432 |
11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12.00 | 108 |
12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五组合 | 基金 | 11.00 | 324 |
13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 11.00 | 432 |
14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证券 | 22.10 | 108 |
15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证券 | 22.00 | 432 |
16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证券 | 19.00 | 108 |
16.50 | 108 | ||||
15.00 | 108 |
17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证券 | 17.20 | 432 |
1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证券 | 15.18 | 432 |
19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金泉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5年12月7日) | 证券 | 15.00 | 432 |
20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证券 | 14.43 | 108 |
21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证券 | 12.50 | 216 |
22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证券 | 12.00 | 108 |
23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证券 | 12.00 | 108 |
24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信托 | 15.00 | 432 |
25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信托 | 13.80 | 216 |
26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信托 | 13.20 | 216 |
27 |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财务 | 16.50 | 108 |
28 |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3期 | 推荐 | 17.90 | 432 |
29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 推荐 | 17.11 | 432 |
30 | 深圳华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深圳华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 推荐 | 15.50 | 108 |
31 | 深圳市中信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信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 推荐 | 14.80 | 108 |
本次发行价格为16.5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6.0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2,17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6.56元/股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申购数量之和为3,240万股,累计认购倍数为7.5倍。
主承销商出具的华昌达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区间为16.50-19.14元/股。主承销商选取同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并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以2010年每股收益及截止2011年12月2日收盘价计算可比公司的静态市盈率平均值为46.30倍。
二、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9个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53,654.4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3,240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数量为432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网下中签率为13.33333333%,认购倍数为7.5倍。
三、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配号总量为30个,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3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1年12月8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华昌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 中签号码 |
末两位数 | 08,18,28,25 |
凡参与网下发行申购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配售对象持有的申购配号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4个,每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8万股华昌达股票。
四、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摇号结果,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 | 配售对象名称 | 有效申购数量(万股) | 获配股数(万股) |
1 | 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2 | 108 |
2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3期 | 432 | 108 |
3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 432 | 108 |
4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432 | 108 |
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五、持股锁定期限
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14楼
联系电话:021-23219496、021-232194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