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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变更公告
    201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各企业年金委托人及受益人:

      自2010年1月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核准成立以来,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金色晚晴计划”,人社厅函〔2009〕459号核准,计划备案号:99JH20090001)、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金色交响计划”,人社厅函〔2009〕460号核准,计划备案号:99JH20090002)的各专业管理机构遵循审慎投资、分散风险原则,充分考虑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勤勉尽责地实行专业化管理。两年来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规模和收益稳定增长、管理规范有序、服务持续良好。

      根据人社部新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以及《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以下简称“58号通知”),经人社部(人社厅函[2011]644号、人社厅函[2011]645号)确认核准,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自2011年11月25日起进行变更,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养老”)作为本计划受托人,现将变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色晚晴计划和金色交响计划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自变更核准之日起,可以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

      (二)经人社部确认核准,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自变更之日起一年内各项管理费率保持不变,自2013年1月1日起对计划内新老委托人统一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

      (三)根据人社部58号通知规定,为更好保障委托人和受益人的长期投资收益,委托人在加入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3年后方可选择退出。

      (四)根据人社部58号通知规定,自2011年12月8日起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所有投资管理人不再计提风险准备金。

      (五)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和人社部58号通知,对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的受托管理合同、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的个别合同条款相应进行适当调整。

      二、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变更不涉及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管理人的变更、投资组合数量增减。如果今后根据实际需要发生上述变更的,将以公告方式及时通知委托人。

      (二)本次变更后,长江养老在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中对委托人和受益人服务的业务流程和规则不变。

      (三)经人社部确认核准,本次变更后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的名称和计划登记号保持不变,不进行审计和清算,不需要签署受托管理合同变更协议,可以公告方式通知委托人和受益人。

      企业年金关系到广大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切身利益,长江养老将继续秉承以委托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勤勉、尽责、审慎地履行企业年金管理职责,为广大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创造更多的价值。

      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变更后的相关材料,包括受托管理合同、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投资组合说明书,您可登陆长江养老网上受理系统查看下载,下载地址:https://net.cj-pension.com.cn/ent/prelogin.do。

      若您对本公告事项有不清楚的地方,或需要进一步了解金色晚晴计划、金色交响计划和服务详细信息,敬请与长江养老联系或查询。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1-38606948、021-38606968

      2、客户热线:400-820-9966

      3、公司网址:http://www.cj-pension.com.cn

      4、函件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 号浦发大厦7 楼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养老金总部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