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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金色林荫(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 变更公告
    201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各企业年金委托人及受益人:

      自2010年1月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核准成立以来,长江金色林荫(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金色林荫计划”,人社厅函〔2009〕461号核准,计划备案号:99JH20090003)的各专业管理机构遵循审慎投资、分散风险原则,充分考虑金色林荫计划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勤勉尽责地实行专业化管理。两年来金色林荫计划规模和收益稳定增长、管理规范有序、服务持续良好。

      根据人社部新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以及《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以下简称58号通知),经人社部(人社厅函[2011]646号)确认核准,金色林荫计划自2011年11月25日起进行变更,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养老”)作为本计划受托人,现将变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色林荫计划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金色林荫计划自变更核准之日起,可以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

      (二)经人社部确认核准,金色林荫计划自变更之日起一年内各项管理费率保持不变,自2013年1月1日起对计划内新老委托人统一执行调整后的托管费率、投资管理费率。

      (三)金色林荫计划的账户管理人由长江养老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并新签署了金色林荫计划账户管理合同,自2012年1月1日起,由建设银行履行金色林荫计划账户管理人的职责。

      (四)根据人社部58号通知规定,为更好保障委托人和受益人的长期投资收益,委托人在加入金色林荫计划3年后方可选择退出。

      (五)根据人社部58号通知规定,自2011年12月8日起金色林荫计划所有投资管理人不再计提风险准备金。

      (六)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和人社部58号通知,对金色林荫计划的受托管理合同、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的个别合同条款相应进行适当调整。

      

      二、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变更不涉及金色林荫计划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变更、投资组合数量增减。如果今后根据实际需要发生上述变更的,将以公告方式及时通知委托人。

      (二)本次变更后,金色林荫计划原业务受理渠道不变,所有年金业务申请仍通过长江养老的网上服务平台以及代理网点办理。

      本次变更所涉及的账户管理业务,长江养老将与建设银行共同做好账户管理人的平稳转换工作,确保账户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体账户管理业务办理流程以及服务时效详见长江养老网站发布的《长江金色林荫(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客户服务手册》。

      (三)经人社部确认核准,本次变更后金色林荫计划的名称和计划登记号保持不变,不进行审计和清算,不需要签署受托管理合同变更协议,可以公告方式通知委托人和受益人。

      企业年金关系到广大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切身利益,长江养老将继续秉承以委托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勤勉、尽责、审慎地履行企业年金管理职责,为广大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创造更多的价值。

      金色林荫计划变更后的相关材料,包括受托管理合同、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投资组合说明书,您可登陆长江养老网上受理系统查看下载,下载地址:https://net.cj-pension.com.cn/ent/prelogin.do。

      若您对本公告事项有不清楚的地方,或需要进一步了解金色林荫计划和服务详细信息,敬请与长江养老联系或查询。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1-38606948、021-38606968

      2、客户热线:400-820-9966

      3、公司网址:http://www.cj-pension.com.cn

      4、函件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 号浦发大厦7 楼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养老金总部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