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1-39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9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于召开10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全体董事及监事。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秘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134万元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134万元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本公司近两年电视的销售规模持续增加,在中国的销量占有率持续领先并且领先幅度逐年加大(根据中怡康和Displayserch的统计数据),电视出口规模在国外的销量也同步提高,扩大产能已成为必需。为配合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广东)建设进度需要,截至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项目土地款10,134万元,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1年12月26日召开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1-40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9日,本公司监事会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134万元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募投项目,可以确保募投项目的及时开展,有利于保持和扩大公司在平板电视产业链、技术和市场方面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1-4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
2009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73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4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约15亿元。
二、募投项目
本公司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广东)需支付土地款约10,134万元,鉴于建设进度需要,该款项暂由本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先行垫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由募集资金置换。
上述议案已经2011年12月2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2011年12月3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公告》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垫付土地款10,134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10,134万元。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决议
2011年12月9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于召开10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全体董事及监事。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秘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134万元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募投项目,可以确保募投项目的及时开展,有利于保持和扩大公司在平板电视产业链、技术和市场方面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董提前获悉《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134万元的议案》,一致同意本议案的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募投项目,可以确保募投项目的及时开展,有利于保持和扩大公司在平板电视产业链、技术和市场方面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本议案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七、会计师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国浩核字[2011]407A185号)认为,海信电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该说明中对于海信电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经过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0,134万元,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1-42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是否涉及融资融券:否
一、会议概况
1、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
2、预约登记日:2011年12月20日-22星期二—星期四
3、召 开 日:2011年12月26日09:30星期一
4、召 集 人:董事会
5、地 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4层会议室
6、方 式:现场
二、审议议案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暨广东海信增资议案)。
本公司将变更位于青岛的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简称“原项目”)约37,408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海信”)增资,由其建设位于广东的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简称“新项目”)
上述议案已经2011年12月2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2011年12月3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公告》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134万元的议案。
截至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项目土地款10,134万元,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
上述议案已经2011年12月9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2011年12月10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如果第一个议案不通过,第二个议案将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出席对象
1、股东及其代理人: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投票,并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参会,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部分董监高及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
1、现场登记:参会股东按情形持有效证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或QFII资质证明及托管授权书,股东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代理人身份证等)。
2、预约登记:将上述证件传真至:86-532-8388 9556
3、联系电话:86-532-8388 9556
4、联系人:王东波
5、其他事项:费用自理
五、备查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0日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
股东 | 代理人 | ||
姓名/名称 | 姓名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 身份证号 | ||
股东账号 | 股数 |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1、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议案(暨广东海信增资议案) | 同意()反对()弃权() | ||
2、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134万元的议案 | 同意()反对()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