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大成股份 编号:临2011-044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1年12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五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佘志莉因事未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唐勇主持,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股东代表监事佘志莉女士已辞去监事工作,监事会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提名,推举靳红祥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9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靳红祥,男,1968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营销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蓝星化学清洗集团公司技术推广办工作人员,中国蓝星化学清洗总公司分公司管理处副处长,总公司监察室副主任(正科级)、推广中心综合管理部经理(正科级)、东北分公司副总经理,中车汽修公司生产处副处长,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商社事业部经理、监事办综合处处长,现任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监事部干事(正处级),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大成股份 编号:临2011-045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25号
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2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应凭下列证件于2011年12月25日上午9:00 - 11:00、下午2:30 - 4:3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
4、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下午4:30时。
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25号
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沈旭艳
邮政编码:255009
联系电话:(0533) 2118118
传 真:(0533)2113511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9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表决指示: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