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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获准发行银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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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加中信万通证券为代销机构、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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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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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版:信息披露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发行银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信万通证券为代销机构、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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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201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5 股票简称: ST金泰 编号:2011-02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受理基本情况:

      我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济民二商初字第29号《应诉通知书》及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案基本情况:

      1、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济南金鲁大厦

      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2、案件起因:

      原告在诉状中自称: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是st金泰的名义持有人,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历下区支行为该笔股份的实际持有人,且该权利义务已经由原告承继,而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注销,将人员、资产并归被告济南金鲁大厦。另外,目前该笔股份几经派送,总股数为5333334股。现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原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所代持st金泰股份为原告所有,并由两被告协助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3、诉讼请求:

      ⑴、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名下5333334股st金泰股份属于原告所有;

      ⑵、由被告协助办理股权过户登记;

      ⑶、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济南金鲁大厦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我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四、备查文件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济民二商初字第29号《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