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1—5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将提交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8日召开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进行审议。
主要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11年12月28日上午11: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23日
(3)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内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参加人员:
(1)2011年12月23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时间:
(1)登记办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2:00时--6:0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730084
联系电话:0931-6239320 0931-6239122
传 真:0931-6239221
联 系 人:安民 马华东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1—5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提供担保6000万元,本次担保未有反担保。
●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217,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4.06%,本次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金额64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情况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68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6010107512,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9号楼,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营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北京方大100%的股份。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1年9月30日,北京方大总资产24549万元,负债17302万元,净资产724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北京方大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的利益。同时,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本部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 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8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41500万元,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0万元,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217,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4.06%。
目前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金额累计6400万元,均为:公司2004年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陕县支行借款两亿元提供担保中部分逐笔分批已到期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