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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1年第十一次会议
    (传真表决)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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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2版:信息披露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1年第十一次会议
    (传真表决)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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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11-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1临-05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1年4月8日和2011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2010年度财务报告和201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核查后发现,上述报告中母公司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列示有误,现作如下更正: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需更正内容:第十部分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应收账款——(5)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2010年度财务报告需更正内容: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应收账款——(5)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更正前内容:

    (5)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单位:元

    单位排名与本公司关系金 额年 限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非关联方405,936,326.091年以内14.33
    第二名非关联方198,845,205.101年以内197,522,179.03元;1至2年1,323,026.07元7.02
    第三名非关联方86,276,997.651年以内3.05
    第四名非关联方85,212,832.501年以内84,447,142.49元;

    1至2年765,690.01元

    3.01
    第五名非关联方84,618,560.511年以内84,525,330.86元;

    1至2年93,229.65元

    2.99
    合 计 860,889,921.85 30.40

    现更正为:

    (5)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单位:元

    单位排名与本公司关系金 额年 限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子公司607,920,330.731年以内361,485,456.22元;

    1至2年246,434,874.51元

    21.46
    第二名非关联方405,936,326.091年以内14.33
    第三名子公司377,437,082.421年以内334,503,187.68元;

    1至2年42,933,894.74元

    13.32
    第四名非关联方198,845,205.101年以内197,522,179.03元;

    1至2年1,323,026.07元

    7.02
    第五名非关联方86,276,997.651年以内3.05
    合 计 1,676,415,941.99 59.18

    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需更正内容:第八节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应收账款——(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需更正内容: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应收账款——(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更正前内容: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单位排名与本公司关系金 额年 限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非关联方317,528,654.181年以内8.10
    第二名非关联方315,378,977.381年以内8.05
    第三名非关联方195,718,564.421年以内4.99
    第四名非关联方185,111,674.561年以内4.72
    第五名非关联方90,635,046.001年以内2.31
    合 计 1,104,372,916.54 28.18

    现更正为: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单位排名与本公司关系金 额年 限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子公司644,950,778.421年以内390,750,640.60元;1-2年254,200,137.82元16.46
    第二名子公司425,367,617.921年以内365,802,655.98元;1-2年59,564,961.94元10.86
    第三名非关联方317,528,654.181年以内8.10
    第四名非关联方315,378,977.381年以内8.05
    第五名非关联方195,718,564.421年以内4.99
    合 计 1,898,944,592.32 48.46

    上述更正不会导致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2010年度财务报告和2011年半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其他财务数据发生变动,由此给投资者和定期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