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恩股份
股票代码:002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名称: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遂昌县妙高镇环城南路9号
通讯地址:遂昌县妙高镇环城南路9号
签署日期:2011年1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与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恩集团 | 指 |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凯恩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定向增发)面值为1.00元的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的行为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发行人权益股份比例由23.18%下降到17.60%的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表:
名称 |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遂昌县妙高镇环城南路9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白浪 |
注册资本 | 9,000万元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331123000001578 |
组织机构代码 | 14867575-X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技术开发与咨询;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商品;旅游资源开发;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贸易;矿产资源开发;矿产品销售;莹石开采、洗选(限分支经营);以下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经营,房产交易(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经营期限 | 自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至二0四九年六月十六日止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3112314867575X |
主要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 遂昌益泰和王白浪分别持有凯恩集团62.42%和7.02%股权,北京天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凯恩集团20.00%股权。 |
通讯地址 | 遂昌县妙高镇环城南路9号 |
电话 | 0578-8180220 |
传真 | 0578-8180230 |
邮政编码 | 3233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为王白浪、邱忠瑞、顾飞鹰、张陆根、叶跃源、程国良和单永超,其中王白浪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上述人员国籍均为中国,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凯恩股份41,150,603股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发行人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发行人权益股份比例由23.18%下降为17.60%,下降5.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截至发行人前次披露《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2010年3月18日),凯恩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45,150,603股,持股比例为23.18%。
(二)2010年3月25日,发行人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凯恩集团于2010年3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发行人股份400 万股,成交价格为11 元,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05%。本次减持后,凯恩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41,150,603股,持股比例为21.13%。
(三)本次发行导致凯恩集团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发行人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股票。2011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23号”文核准了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39,023,437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于201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相关事宜,于2011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凯恩集团未参与本次发行,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由本次发行前的21.13%降低为17.60%,下降3.53%。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参见发行人于2011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发行人股份41,150,60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质押2,987.50万股、冻结600万股,质押和冻结共计3,587.5万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2010年3月18日披露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白浪
2011年12月1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
股票简称 | 凯恩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0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遂昌县妙高镇环城南路9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9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9,023,43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45,150,603股 持股比例: 23.1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4,000,000股 变动比例: -2.05% 变动数量(非公开发行股票): 0股 变动比例: -3.5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王白浪
日期: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