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网络传言的澄清和说明》的公告
《关于近期网络传言的澄清和说明》的公告
2011-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名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1—028
关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网络传言的澄清和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有网络媒体登载《原高管被指私售资产 秋林诉案二审或存变数》文章,其中有“颐和黄金董事李运伟对本报记者表示”等文字,此前亦有相关人士在网络上对本公司相关事项发表言论等。对此,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直接持股7%,间接持股13%,合计持股20%)于2011年12月13日给本公司发来《关于近期网络传言的澄清和说明》,特予以公告。
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对待网络言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关于近期网络传言的澄清和说明》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网络传言的澄清和说明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做为贵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比例为70%),为保护贵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针对近期相关网络传言,做出以下澄清和说明:
王吉舟先生、丁广如先生不是本公司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和职工,李运伟先生已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上述人员的言论、行动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本公司希望贵公司广大投资者理性对待相关网络言论,避免形成投资损失。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