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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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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
    五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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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1-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1-110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2月9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赵康仙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赵康仙女士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赵康仙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经研究,公司拟接受赵康仙女士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1-111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2月9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14,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及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14,0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296,986.6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及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296,986.6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1-112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6.00元,共募集资金2,37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9,6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共人民币2,296,35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及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730,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6,62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0〕33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载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时间计划项目批文或备案文号备案机构
    T+12个月T+24个月
    1产能配套及扩充项目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锭到电池片)65,089.0060,0005,089豫洛偃市高[2007]00117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22,919.3518,0004,919.35沪奉发改备2010-014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产10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13,361.048,0005,361.04沪奉发改备2009-082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小 计101,369.3986,00015,369.39--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03.501,0007,003.50沪奉发改备2010-014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0020,000---
    合 计129,372.89107,000.0022,372.89

    注:T 是指募集资金到位时点。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项目为上表中的“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和“年产10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

    “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截至2011年11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为94,750,512.87元;“年产10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 截至2011年11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为55,428,176.74元。该募集资金使用系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用于一次性归还的设备融资租赁款。(详见公告2011-05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公告》)

    “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的电池片生产环节目前已达产,除切片环节设备尚未投资建设和上述一次性归还融资租赁款外,其余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事项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完成投资。(项目投资清单详见招股说明书,切片设备包括单晶分段线切机、单晶剖方线切机、单晶切片线切机、硅片清洗机、甩干机,合计金额为68,445,000.00元)

    “年产10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目前也已达产,除上述一次性归还融资租赁款外的其余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事项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完成投资。(项目投资清单详见招股说明书)

    截至2011年11月30日,“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5,158,413.73元;“年产10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9,376,459.37元。“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募集资金的余额主要包括切片环节设备资金及项目建设中自有资金投入未置换所致的结余资金;“年产10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项目建设中自有资金投入未置换所致的结余资金。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2011年光伏行业整体出现了“产能过剩”的情况,产能的扩张难以给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尤其表现在产业链上游环节,即投资建设相同规模的产能,上游环节较下游环节需更多的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的切片环节至今尚未投入建设。根据目前对行业的整体判断,未来6个月内光伏行业难以走出“整合期”的局面,“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的切片环节建设尚需观望,同时“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的电池片环节和“年产10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已完成建设,故预计6个月上述两项目的募集资金将会闲置。

    鉴于现阶段公司为实现差异化竞争,摆脱企业间低层次的价格战,正积极投身于太阳能电站建设的终端市场,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更为高效的为股东创造价值。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的募集资金135,000,000.00元和“年产10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的募集资金79,000,000.00元,合计214,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专用账户后,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整体发展状况,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并承诺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14,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及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现金流状况,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时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14,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14,0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14,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及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14,0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超日太阳本次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已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并作出了必要的承诺,符合其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超日太阳本次使用“年产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片到电池片)”和“年产10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214,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1-113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6.00元,共募集资金2,37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9,6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共人民币2,296,35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及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730,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6,62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0〕33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6,620,000.00元,较原计划的募集资金1,293,728,900.00元超额募集992,891,100.00元。

    2010年1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偿还银行借款。(详见公告2010-0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2011年2月22日及2011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500万元人民币对超日九江进行缴纳注册资本并增资,用于年产2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建设。(详见公告2011-02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1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赛阳硅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对赛阳硅业其进行增资,用于年产2000吨多晶硅项目建设。(详见公告2011-03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赛阳硅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截止至2011年11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剩余额为9,296,986.67元。(此金额加上合计已使用超募资金金额985,000,000.00元与超募资金总金额992,891,100.00元的差异1,405,886.67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上市以后产业链的不断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加;同时在今年光伏行业全面整合的大背景下,积极投身电站业务也使公司面临较大流动资金压力。现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有必要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确保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296,986.6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296,986.6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及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296,986.6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296,986.6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296,986.6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及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296,986.6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超日太阳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已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并作出了必要的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超日太阳使用剩余超募集资金9,296,986.6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1-114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的议案》,现就公司对外投资设立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超日香港”)计划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其中香港超日出资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投资资金以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进行出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和销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暂定)

    2、注册资本:10万美元

    3、注册地址:303 Twin Dolphin Drive,6th Floor,Redwood City, CA 94065,USA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周琦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和销售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香港超日出资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投资资金以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进行出资。

    (以上事项以商务部门核准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的投资目的

    本次公司在美国设立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是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独立实体。其设立目的及意义包括:第一,按照美国法律,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将更有利于申请美国联邦政府投资退税(Investment Tax Credit),即ITC;第二,由于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的股东超日香港属于非美国股东,其对美国来说是外国投资者,因此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无需在美国进行税务申报,同时,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经营中所产生的利息也无须缴纳 10%代扣所得税。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美国距本部所在地上海路途遥远,设立子公司可能存在监管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Sunpeak Universal Holdings, Inc.将方便公司的美国电站项目申请ITC,也为将来的美国电站业务提供了简化税收事项的新渠道,最终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总经理办理对外投资的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部门的审批、登记事宜,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办理境外公司设立审批、登记事宜以及投资进展公告等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1-115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

    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签署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国开行将提供融资总量为10亿欧元的各类金融产品与服务来支持公司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融资与开发、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等。

    二、协议基本内容

    1.合作规划:双方合作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公司邀请国开行参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及时向国开行提供有关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安排、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国开行凭借其专业优势、体制优势和业绩优势,通过参与规划前期调研、课题研究、编制论证等方式全面支持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合作领域:国开行通过各类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公司从事以光伏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投融资与开发、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等。

    3.项目前期合作:双方同意,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加强合作,共同培育项目。公司及时向国开行通报其项目前期进展情况,协助国开行做好项目前期的开发储备工作;国开行同意为公司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策划等必要的金融服务支持,包括根据项目审批需要及时出具资金落实文件(贷款意向函或承诺函)。

    4.金融产品合作:国开行除本部及分支机构外还拥有国开金融公司、中非发展基金、国银金融租赁公司、国开证券公司等其他子公司,可为公司提供投、贷、债、租、证等金融服务。国开行可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和股权投资服务;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本外币贷款融资服务;(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境外人民币债券、私募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券承销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并购重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服务;以及信用证、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结售汇、资产管理等中间业务服务。国开行将积极为公司提供投、贷、债、租、证等多种产品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公司同意,在双方密切合作的基础上稳定和增加国开行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份额,优先使用国开行提供的各类贷款、存款、理财、结算服务、并支持国开行为其承销企业债券、发放搭桥贷款及提供融资租赁、并购重组、投资银行等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邀请国开行担任融资顾问,为公司提出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购重组、市场发债、投融资方案设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银团等提供咨询顾问和融资规划服务。

    5.融资总量: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以及国开行对公司的信用评审结果,自 2011年至 2016年期间,双方在各类金融产品上的合作融资总量为10亿元(大写:拾亿元欧元)。融资总量项下各具体项目的实施条件及融资总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批准文件为准。

    6.双方承诺:公司承诺,第一,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国开行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第二,公司保证其从国开行获得的每笔贷款仅用于合同或批准文件确定的用途;第三,公司全面支持国开行的评级工作和复核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公司将定期向国开行报送其财务报表,并及时通知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包括管理、核算方法的变更、资产重组、产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的任职变动等。

    国开行承诺,第一,国开行将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申请贷款的项目列入优先项目;第二,国开行在贷款合同条款及信贷管理方式上给予公司优于同行业未签订本协议客户的待遇。

    三、本次获得国开行金融支持的意义

    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合作开发国内外电站业务将是下一步的战略重点。在目前光伏行业整体产能过剩的背景下,电站项目的落实将通过增加组件销量、消耗组件产品来带动公司整个产业链发展,将通过具有优势的组件售价来大幅度提升组件毛利;将通过转让建设完成的电站来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增厚企业利润。

    本次国开行给予公司融资总量10亿欧元的可循环金融支持将至少能满足公司每年建设250MW以上电站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目前公司储备的电站项目情况,公司可投资建设的国内外电站项目每年为250MW以上,国开行的金融支持将完全能满足公司目前的电站建设业务规划。若上述储备电站项目均得以落实,公司组件销售将每年能增加250MW以上;该组件售价将能比市场价提升约20%(按201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际发生售价,售往电站均价约1.25欧元/瓦,纯零售均价约1.02欧元/瓦);电站转让收益也将增厚企业利润约0.25亿欧元(按目前市场情况,电站建设成本与转让差价约为0.1欧元/瓦)。

    (上述数据分析并不代表公司 2011年度及以后的盈利预测,所涉及的电站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所涉及的市场参考价均为目前情况,未来可能会随着市场状况发生变化,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综上,本次公司获得国开行10亿欧元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将使公司在电站开发、建设上的资金支持得到更加强有力的保障,有利于电站项目的落实,有利于增加组件销量,有利于提升企业盈利。同时,本次合作也开启了公司与金融机构战略互信,互利双赢的新的合作模式,有利于完善公司电站经营模式,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