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ST国药 编号:2011-22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2月13日以传真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滕祖昌委托董事朱忠良出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使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的各项资产的完整性,公司拟将位于葛店开发区4号工业区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全部投入到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鄂众联评报字【2011】第181号《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30日,公司位于鄂州市葛店开发区4号工业区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合计评估值为4433.78万元。本次公司以上述资产对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其中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全额计入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后,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 万元,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ST国药 编号:2011-23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欣药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出资1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占乐欣药业注册资本100 万元的100%。
2、公司现将拥有的位于鄂州市葛店开发区4号工业区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合计评估值为4433.78万元增资到乐欣药业,其中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全额计入乐欣药业的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后,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 万元,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12月16日,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该增资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增资对象: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
住 所: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四号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龚晓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含中药提取车间)。(国家有专项规定需审批的,须持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1 年9 月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02,669.91元,净资产996,061.91元,利润总额-3,938.0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资产情况及增资方式
公司用于增资投入乐欣药业的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证号:鄂州国用(2006)第2-23号;土地面积:48939.78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权类型:出让;土地剩余使用年限:39.95年
2、房屋产权证号:
(1)鄂州房权证葛开房字第0281号;房屋面积:5763.96平方米;
(2)鄂州房权证葛开房字第0282号;房屋面积:2813.76平方米;
(3)鄂州房权证葛开房字第0283号;房屋面积:1381.65平方米。
3、机器设备(见《评估报告》之“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11】第181号《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30日,公司位于鄂州市葛店开发区4号工业区的上述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合计评估值为4433.78万元。公司将上述评估资产增资投入到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其中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全额计入乐欣药业的资本公积金。
四、增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乐欣药业进行增资,有利于乐欣药业药品生产的各项资产的完整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鄂众联评报字【2001】第181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