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11-034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公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编号:临2011-035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口腔医院”)庆春分院房屋租赁将期满,原租赁合同于2004年11月12日签署,在2012年1月14日期满,为公司发展需要,经与出租方浙江中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祥实业”)协商,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杭州口腔医院将继续租赁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221号的房屋作为杭州口腔医院经营用房,浙江中祥实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一、房屋租赁合同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近日与浙江中祥实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杭州口腔医院庆春分院将继续租赁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221号,建筑面积共为3552.39平方米的物业作为杭州口腔医院庆春分院经营用房;房屋租赁期共5年, 其中从2012年1月15日至2017年1月14日为延长期限,从2017月1月15日至2017年3月14日为双方确认浙江中祥实业给予杭州口腔医院六十天的免租装修期。
本次租赁租金共计2400万元,即:2012年1月15日—2014年1月14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450万元;2014年1月15日---2017年1月14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00万元。2017年1月15日---2017年3月14日,浙江中祥实业给予杭州口腔医院补偿约定的六十天免租装修期。租金支付方式为先付后用的原则,租金为每年一付。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租赁期满,如杭州口腔医院愿意续租,在租赁期满前六个月书面提出,经浙江中祥实业同意后,双方将续签《租赁合同》,若浙江中祥实业在接到书面续租函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杭州口腔医院书面回复的,则视作浙江中祥实业同意杭州口腔医院延长一年的租期要求,原《租赁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期限再行顺延一年,顺延期间的租金按上一年的标准计算。在同等条件下,杭州口腔医院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租赁方情况
房屋出租人:浙江中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3000020274,注册地址:杭州楚庆巷3号。法定代表人:邵庆强;注册资本:贰仟万元;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机电设备租赁,电脑设备、办公设备租赁;批发、零售:办公用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陶瓷品,纺织原料,针织品,百货,汽车配件,化工产品,皮革制品及原料。浙江中祥实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此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合同的履行,是公司的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将促进公司收入持续增长。
四、审议程序
本次房屋租赁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