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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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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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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4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12 月16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15:00至2011年12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康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13256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27878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46919股。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230622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

      2、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230622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

      3、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赞成:230622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230622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版)》。关联股东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30362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7%;弃权:5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35%;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分别与宁波汇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颂柳女士、任伟达先生、郑康定先生签署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宁波汇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1269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反对: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任颂柳女士签署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1269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反对: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任伟达先生签署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1269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反对: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郑康定先生签署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30362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9%;反对: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30362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9%;反对: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1269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反对: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