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1-19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议案,无否决或修改议案
●●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2月18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四海大道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金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权4131.045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4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叔文、陈美玲与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经与会股东审议,记名投票表决,调整选举张宜霞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4131.0455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意见: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调整选举独立董事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纪要;
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文本。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1-20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8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以及公司高管人员。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金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5名董事审议,现将会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调整选举张宜霞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议调整选举张宜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2013年5月22日止。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的融资渠道,会议同意浪莎内衣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于借款(包括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信贷业务),方式为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
该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抵押物为:浪莎内衣位于义乌市四海大道浪莎三期公司所属厂房(房产证号为:义乌房权证稠江字第c00005909号、c00102774号)和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义乌国用{2009}第1-2196号)。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1-2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火灾事故理赔款13,234,791.16元,该笔款2011年12月19日已到浪莎内衣账。
浪莎内衣2010年12月28日火灾事故详细情况和调查核实结果详见2010年12月30日和2011年7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