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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 告
    2011-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500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16221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1年12月22日
    赎回起始日2011年12月2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1年12月2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泰达稳健泰达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5005315005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1年12月22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并被受理的,其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场内、场外申购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 (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10000000<=M1000元/笔
    5000000<=M<100000000.40%
    2500000<=M<50000000.60%
    500000<=M<25000001.00%
    M<5000001.20%

    注:1、每天多笔申购,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且通过场内单笔申请赎回的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余额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1)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2)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逐级递减,场外赎回的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731天<=N0.00%
    366天<=N<=730天0.25%
    1天<=N<=365天0.50%

    注: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将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除在网上直销系统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外,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代销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择日另行开放,届时本公司将公告有关事项。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邮编100033,直销传真:010-66577760/61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网上交易现全面支持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民生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汇付天下“天天盈”。使用不同银行卡进行基金日常申购和定期(不)定额的费率优惠有所不同。

    民生银行卡、汇付天下“天天盈”:日常申购及定期(不)定额申购均实行4折的优惠费率,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

    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浦发银行卡:日常申购实行4折的优惠费率,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暂不支持定期(不)定额申购。

    农业银行卡:日常申购实行7折的优惠费率,定期(不)定额申购实行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

    招商银行卡:日常申购和定期(不)定额申购实行8折的优惠费率,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

    建设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日常申购实行8折的优惠费率,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暂不支持定期(不)定额申购。

    具体申购费率、网上交易各银行卡交易限额以及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和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客服热线:400-698-8888、010-66555662。

    6.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机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两类份额上市交易或者本基金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泰达中证500份额净值、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泰达中证500份额净值、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以及泰达中证500份额净值、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咨询基金交易等事宜。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下载基金业务表单和了解基金交易等事宜。

    3)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0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系统内转托管业务、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和场外投资者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根据《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12月22日起,开通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内转托管业务、场外投资者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内转托管业务和场外投资者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在本基金的募集期,投资者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进行了认购。其中,场外认购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自2011年12月22日起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见2011年12月20日同期公告的《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自2011年12月22日起开通场外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和系统内转托管业务,并开通场内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业务。本基金场外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认购/申购本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持有的泰达中证500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场外认购/申购的泰达中证500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成功后方能申请分拆为泰达稳健份额与泰达进取份额,分拆后的泰达稳健份额与泰达进取份额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1年12月19日披露《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进取与泰达稳健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敬请场外认购/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场内简称“泰达500”,基金代码162216)与泰达宏利中证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泰达稳健”,基金代码:150053)、泰达宏利中证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泰达进取”,基金代码:150054)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1、分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十份泰达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四份泰达稳健份额与六份泰达进取份额的行为。

    2、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四份泰达稳健份额与六份泰达进取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十份泰达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截至2011年12月1日,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申银万国、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金通证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江南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瑞银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红塔证券、西藏证券、日信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天风证券、国盛证券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会对具备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上述时间以外不予办理。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以中登深圳分公司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市证券账户” )申报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报前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泰达稳健与泰达进取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泰达500份额。

    2、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统一以泰达500的交易代码“162216” 作为申请指令的证券代码,以份额为单位进行“合并”或“分拆”申报。

    3、“合并”或“分拆”每笔申请的份额数必须是10份的整数倍,并且,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机构提交的每笔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并”或“分拆”每笔申报的最低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分拆”或“合并”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5、在交易时间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通过深证通FDEP消息传输系统将份额配对转换申报指令发送给中登的基金业务系统。正常情况下,中登深圳分公司在T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进行份额变更处理,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扣除以及转入基金份额的登记。自T+1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投资者T日提出的M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M份泰达500,同时增加4M/10份泰达稳健与6M/10份泰达进取。正常情况下,自T+1日(含该日)起新增的泰达稳健与泰达进取基金份额可进行交易。

    7、投资者T日提出的N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4N/10份泰达稳健和6N/10份泰达进取,同时增加N份泰达500。正常情况下,自T+1日(含该日)起新增的泰达500基金份额可进行赎回等交易。

    8、泰达500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 ,须办理跨系统转托管转为泰达500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9、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0、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运作期内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最新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业务办理费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投资者如对上述业务办理有疑问,可以拨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或登录网站(www.mfcteda.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