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及《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45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终止《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及《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19日,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正和东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东都”)与北京倚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倚基”)签署了关于终止《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及《备忘录》(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同”)的《谅解备忘录》。
一、投资建设合同签署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24日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和东都与北京倚基签订《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同”)及《备忘录》。该项目建设总投资暂估价为人民币469,000,000元,建设期预计为18个月。其中,合同项下的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由北京倚基负责并承担相关所需费用;除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外,其他开工前期报建手续及项目建设由正和东都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所需费用。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定向安置房的建设,红线内道路、绿化、小市政配套建设工作。项目建设采用BT模式建设。该重大合同公告已于2011年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二、投资建设合同终止情况
鉴于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存在不确定因素,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基于上述情形,经过对该项目的经营、运作进行慎重考虑后,公司认为应终止对该项目的投资。与此同时,正和东都和北京倚基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投资建设合同”,并于2011年12月19日签署了《关于〈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投资建设合同〉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
根据上述《谅解备忘录》之约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和东都与北京倚基均同意终止履行“投资建设合同”及《备忘录》约定的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
至2011年7月31日止,正和东都为“投资建设合同”项下的工作内容,已实际支付费用计人民币约2399.87万元。经评审机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该款项北京倚基最迟在2012年6月30日前不计息一次性结清支付给正和东都。同时,至2011年7月31日止,正和东都为“投资建设合同”项下的工作内容,已完成投资约人民币16000万元。北京倚基同意正和东都按“投资建设合同”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4)款规定,计取建设管理费及奖励金额人民币约800万元。经评审竞购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该款项北京倚基最迟在2012年6月30日前结清支付给正和东都。
三、终止投资建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谅解备忘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投资建设合同〉谅解备忘录》
2、《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