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1-45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金额1亿元,租赁期为60个月,保证期间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金额为3亿元的一年期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1-46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安”)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融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60个月。本公司为青海国安与招银金融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青海国安于2003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格尔木市昆仑北路99号,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钾、锂、硼、镁资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硫酸钾、硫酸钾镁肥、氯化钾的生产销售等。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3.31亿元,净资产20.09亿元,资产负债率53.61%;201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47亿元,净利润为5,289.83万元。
截至2011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4.10亿元,净资产20.20亿元,资产负债率54.20%;2011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33亿元,净利润为1,052.91万元。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年产1万吨碳酸锂部分设备
2、融资金额:1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即青海国安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招银金融公司,同时再与招银金融公司就该租赁物签订回租合同,租赁合同期内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招银金融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60个月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为其提供担保。
2、青海国安主要从事资源开发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3、本公司持有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对本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对本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对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追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青海国安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扩展了融资渠道,盘活公司资产,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补充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6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7%;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