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1-052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2月22日下午15:30在太原市长风街世纪广场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建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9,428,415股,占公司2011年12月15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91,228,070股的57.45%。
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公司股本总额增加,公司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如下修订:
原章程: | 修订为: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1,228,070元。 |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569,428,415股,赞成票569,428,415股,弃权票0股,反对票 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姜翼凤、谢元勋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