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股票简称:广电信息 编号:临2011-041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三项临时提案,即审议《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临时提案》、《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临时提案》、《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相关内容的临时提案》。前述议案均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41.92%的股份。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宜山路757号上广电会展中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强先生
5、会议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人,代表股份529,166,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12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事项的议案
公司原名“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886.4553万元”,现变更为“人民币111,373.6075万元”;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凭许可证生产),电子电器产品,家用视听设备、雷达、通信设备,计算机终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仪器仪表及部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医疗仪器设备及配套件,照明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税控收款机、税控器,自有房屋租赁,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经营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现变更为“网络视频制作,信息、网络设备的设计、租赁、销售与服务,研究、开发现代电视技术及其在宽带网络中的应用,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提供与网络有关的软件、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166,196 | 529,027,465 | 0 | 138,731 | 99.9738%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原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VA Information Industry Co.,Ltd.”修订为:“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886.4553万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373.6075万元”;
章程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凭许可证生产),电子电器产品,家用视听设备、雷达、通信设备,计算机终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仪器仪表及部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医疗仪器设备及配套件,照明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税控收款机、税控器,自有房屋租赁,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经营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修订为:“网络视频制作,信息、网络设备的设计、租赁、销售与服务,研究、开发现代电视技术及其在宽带网络中的应用,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提供与网络有关的软件、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166,196 | 529,027,465 | 0 | 138,731 | 99.9738%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临时提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裘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33,865 | 529,033,8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选举张大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33,865 | 529,033,8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选举楼家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14,365 | 529,014,3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选举陶鸣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14,365 | 529,014,3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选举朱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14,365 | 529,014,3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选举许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14,365 | 529,014,3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选举周忠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05,865 | 529,005,8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选举张亚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05,865 | 529,005,8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鉴于张亚勤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特此承诺如下: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选举张文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05,865 | 529,005,8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临时提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王建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05,865 | 529,005,8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选举陈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005,865 | 529,005,865 | 0 | 0 | 100.0000%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相关内容的临时提案
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修订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参会全体股东 | 529,166,196 | 529,019,365 | 0 | 146,831 | 99.9723%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五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三、议案四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公司2名股东与1名职工监事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