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1-05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顺洁柔”)于2011年12月22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成员之一邓冠彪的通知,其于2011年12月22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公司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成员之一邓冠彪先生。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在1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增持数量及比例:
邓冠彪先生于2011年12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2,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3%。
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邓氏家族,其成员为邓颖忠、邓冠彪和邓冠杰,其中邓颖忠与邓冠彪和邓冠杰为父子关系,邓冠彪与邓冠杰为兄弟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0.0617%的股份;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而间接持有公司2.9014%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1.4727%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通过以上三股东控制本公司 54.4358%的股份。
本次增持后,截止到2011年12月22日收盘,邓氏家族控制本公司54.4811%。
五、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中顺洁柔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陆续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本次增持部分在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七、承诺事项
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将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在全部增持计划完成时或自首笔增持事实发生后的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后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