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1-033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海恒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拟出资6,097.50万元收购山东和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恒化学有限公司(下称“海恒公司”)90%的股权,出资677.50万元收购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恒化学有限公司10%的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海恒公司坐落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内,于2005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4亿元。山东和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持股90%,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海恒公司占地1000亩,是一个集化工、热电于一体的综合性生产企业。目前其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烧碱、液氯。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审计,2010年度,海恒公司营业收入17,367.32万元,净利润-6,095.68万元,年末所有者权益1,963.76万元。2011年1-6月,海恒公司营业收入9,391.22万元,净利润-3,698.55万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海恒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34.79万元。
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11年6月30日,海恒公司评估价值9,030.27万元,评估增值10,765.06元,增值率为620.54%。
海恒公司目前为滨海经济开发区园区内指定供热单位,公司收购海恒公司股权有利于保障公司山东生产基地的生产稳定。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叶月恒、周贵阳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1-03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12月23日,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相关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一并终止,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撤销备案的申请。
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概述
2011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本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72,594.60万股的2.07%。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业务)骨干。授予价格12.58元,为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激励计划有效期48个月,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期36个月。(1)在授予日后的12个月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2)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的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24个月后和36个月后分三期申请解锁,每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35%和35%。 三个考核期的业绩指标分别为:2011、2012、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21%、22%;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1、2012、201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5%、40%。
目前,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了申报备案,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
二、关于终止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原因说明
公司披露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后,公司与二级市场流通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市场普遍对激励期间的业绩预期较高,但进一步提高业绩指标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完成的困难较大。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该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寻找合适的机会重新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1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1-03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通知的要求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公司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于2011年12月23日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时,由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代办转让的主办券商,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
截至目前,公司在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