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1-05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已于2009年全部投入到位,截至日前,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约6,000万元。
由于全球经济形势恶化,航运业受到严重冲击,为规避风险,最大限度保证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放缓了船舶业务的节奏,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有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暂时出现闲置。鉴于目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银行信贷环境紧缩的状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董事会决定,将船舶项目上述闲置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船舶项目进度调剂使用。
在此期间,船舶项目若有需要,公司将随时筹措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船舶业务的正常运转。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达募集资金金额的10%,故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1-058-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1-05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与会监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已于2009年全部投入到位)约有6,000万元的闲置资金(为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同时因金融危机影响,公司新船订单减少,对资金的需求降低,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故公司以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因使用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因而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行为亦符合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1-058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27日,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94号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向8家特定对象发行了4,73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共募集资金总额520,046,8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445,818.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4,600,981.64元。
截止目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所投项目为,“增资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 亿元;“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46 亿元。项目均已投入到位。
由于全球经济形势恶化,航运业受到严重冲击,为规避风险,最大限度保证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放缓了船舶业务的节奏,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有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暂时出现闲置,该资金为船舶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资金。
鉴于目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银行信贷环境紧缩的状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董事会决定,将船舶项目上述闲置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船舶项目进度调剂使用。
若在此期间,船舶项目有资金需求,公司将随时筹措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投资项目的运转。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达募集资金金额的10%,故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安全保障和归还措施
1、募集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工作。对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公司将及时向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通报,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募集资金归还保障措施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船舶项目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归还,以确保投资项目的运转。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完全有能力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为募集资金净额的9.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此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由于公司2007年度定向增发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保荐人持续督导已结束,故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需保荐人发表意见。
201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独立董事意见
2011年12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冯巧根先生、李远扬先生对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00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提出了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具体措施。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前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已于2009年全部投入到位并产生了相应的效益。本次拟使用的资金为船舶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资金。
由于全球经济形势恶化,航运业受到严重冲击,为规避风险,最大限度保证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放缓了船舶业务的节奏,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有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暂时出现闲置。
鉴于此,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11年12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召开六届二十次会议,全体与会监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已于2009年全部投入到位)约有6,000万元的闲置资金(为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同时因金融危机影响,公司新船订单减少,对资金的需求降低,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故公司以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因使用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因而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行为亦符合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经参会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经参会监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1-059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名称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名称变更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时,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向财政部门备案名称变更事项,同时换领了执业证书。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审计机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