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年终特稿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新闻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创业板·中小板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
    并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告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1年12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B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1版:信息披露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
    并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1-08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15:00至2011年12月2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6,6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6,63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65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反对14,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弃权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86,637,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000股,反对14,600股,弃权7,40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50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 %;反对22,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 ;弃权6,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8,495,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2,400股,反对22,200股,弃权6,40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志勇、都伟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唐人神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1-08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7日上午9: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 年12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追加总经理奖励基金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原有100万元奖励基金的基础上,再追加200万元的额度,即每年提取300万元作为总经理奖励基金。

    总经理奖励基金专款专用,由公司财务部门设专户管理。

    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包括:1、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人员;2、在工作岗位上能出色完成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员工。

    公司《关于追加总经理奖励基金额度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加之内部工作安排调整,无法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工作,为保障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审计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12 年1 月13日(星期五),会议方式为现场方式。

    公司《关于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1-08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7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现鉴于该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加之内部工作安排调整,无法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工作,为保障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架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高与完善等方面能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鉴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情况,公司做出改聘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陈斌、何红渠、罗光辉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1-09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将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经研究,现对公司拟将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由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基于勤勉尽责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现鉴于该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加之内部工作安排调整,无法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工作,为保障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架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高与完善等方面能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基于上述意见,鉴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情况,我们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审计委员会:何红渠、罗光辉、郭拥华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1-09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总经理奖励基金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2月26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决议》,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董事会同意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该基金为专门用于鼓励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人员、部门而设立的基金,每年底提取一次,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现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以及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层人员的不断增加,2009年通过的每年提取100万元总经理奖励基金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激励需要,为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在上述基础上,再追加200万元的额度,即每年提取300万元作为总经理奖励基金。

    总经理奖励基金专款专用,由公司财务部门设专户管理。

    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包括:1、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人员;2、在工作岗位上能出色完成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员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1-09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概述

    1、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现鉴于该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加之内部工作安排调整,无法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工作,为保障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

    2、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在经过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提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审计服务。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1日,是中国本土最早创办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经过23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家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以及境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等执业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并在上海、深圳、湖南、安徽、成都、云南、西安、武汉等地设有15家分所,专业人员已超过20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700余人。

    4、为此,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93万元人民币,但上述事项还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1、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现鉴于该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加之内部工作安排调整,无法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工作,为保障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架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高与完善等方面能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鉴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情况,公司做出改聘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1-09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定于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 年1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16:30;

    (三)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2 年1月13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11 年12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2 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 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六)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三楼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 波 刘得胜

    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28591085

    联系传真:0731-28591159

    邮 编:412007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