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12月27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公司董事巩国顺先生委托董事万善福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江建明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邹源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1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1-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1-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乡神马正华化工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75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与中国银行新乡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三级子公司新乡神马正华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简称“正华公司”) 在中国银行新乡分行申请的一年期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乡神马正华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760万元
住所:新乡市凤泉区宝山中路
法定代表人:韩同安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盐酸、液氯、烧碱制造销售
成立日期:2005年6月15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9.81%的股份,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正华公司82.94%的股份,故正华公司是本公司三级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正华公司资产总额12837万元、负债总额10165万元、净资产2672万元、净利润-1794万元、资产负债率 79.19%(经审计);截止2011年9月30日正华公司资产总额23589万元、负债总额22083万元、净资产1506万元、净利润-1175万元、资产负债率93.62%(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正华公司顺利置换到期高息贷款、维持资金正常周转及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决定为本次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75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0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261375万元的2.87%;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0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261375万元的0.5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研究决定,现将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年1月13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公司北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审议关于为公司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12年1月6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附后)。
(六)登记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七)登记时间:2012年1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联系人:范维 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八)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