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11-49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2月27日在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77号南泰大厦403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4,599,026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57 |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1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淑萍女士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转让子公司南京南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转让子公司南京南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交易价格参考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以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的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4,599,0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陈晓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11-50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瑞萍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李瑞萍女士的辞职申请。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高管人员的解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李瑞萍的解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第六届董事会对该高管人员的解聘。”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