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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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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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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退还购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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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1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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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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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
    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1-07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

      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六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12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际参会董事十名,公司董事王明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此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葫芦岛宏泰公司于2011 年5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德民;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其股权结构为:股份公司占70%股份;葫芦岛打渔山园区人和投资有限公司占30%股份。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1)第400号”评估报告,截至2011年8月31日,葫芦岛宏泰资产和负债评估汇总结果为:评估前账面资产总额为35,676.86万元,负债总额为15,807.75 万元,净资产为19,869.11 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50,917.55万元,负债总额为15,807.75万元,净资产为35,109.80 万元,净资产增值率为76.71%。本次拟收购的葫芦岛宏泰30%股权价值为10532.94万元。此次股权收购价格,经双方协商,以不高于10532.94万元进行收购。本次资产评估结果已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收购资产公告(临2011-074号)。

      特此公告。

      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12-28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7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受让葫芦岛打渔山园区人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和投资”)持有的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葫芦岛宏泰”)30%的股份。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通过此次股权收购,加上本公司已经持有的葫芦岛宏泰70%的股份,本公司合计持有葫芦岛宏泰100%的股份。

      一、交易概述

      (一)、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1、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本次交易的收购方为本公司,出让方为人和投资。

      2、交易标的:人和投资所持有的葫芦岛宏泰30%的股份。

      3、交易事项:此项交易为股权收购,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葫芦岛宏泰100%的股份。

      4、购买股权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0,532.94万元。

      5、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资产收购已经公司六届五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此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人和投资:公司所在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打渔山园区水厂办公楼,法定代表人:丁敏,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建筑行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房地产行业投资管理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葫芦岛宏泰于2011 年5月注册成立。公司所在地:葫芦岛市连山区打渔山园区水厂办公楼一楼;法定代表人:张德民;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其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占70%股份;人和投资占30%股份。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1)第400号”评估报告,截至2011年8月31日,葫芦岛宏泰资产和负债评估汇总结果为:评估前账面资产总额为35,676.86万元,负债总额为15,807.75 万元,净资产为19,869.11 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50,917.55万元,负债总额为15,807.75万元,净资产为35,109.80 万元,净资产增值率为76.71%。本次拟收购的葫芦岛宏泰30%股权价值为10532.94万元。此次股权收购价格,经双方协商,以不高于10532.94万元进行收购。

      本次资产评估结果已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核准文件编号:京国资产权(2011)234号。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我公司资金状况产生压力。通过此次股权收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对葫芦岛宏泰的持股比例,有利于公司从该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获得更大的收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五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拟收购葫芦岛宏泰3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