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1-05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锦珠女士召集,并于2011年12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锦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松江”)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广西松江和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盛钦置业”)。分立后广西松江注册资本将减少为30,000,000.00元,盛钦置业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分立后公司分别持有广西松江和盛钦置业60%的股权,上海庄恒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两公司40%的股权,批准广西松江的分立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续分立,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意对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存续分立成立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存续分立的形式分离部分资产、负债及人员成立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盛钦置业”),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盛钦置业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公司委派刘大庆先生、孙晓宁女士、殷尚宏先生为盛钦置业董事;委派李彬先生为盛钦置业监事;批准盛钦置业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持有的天津招江投资有限公司77%股权转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将持有的天津招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江投资”)77%的股权公开转让,挂牌价格不低于此部分股权评估价格。
招江投资于2011年6月29日成立,公司持有招江投资100%股权。经审计,2011年12月20日,招江投资资产总额178,489,343.16元,负债总额为148,575,332.0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9,914,011.16元。2011年7月1日至12月20日招江投资净利润为-85,988.84元。
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2011年12月20日,招江投资资产评估前账面资产总额计人民币17,848.93万元,负债总额计人民币14,857.53万元,净资产总额计人民币2,991.40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计人民币17,848.93万元,评估值比原账面值增0.00万元,增值率为0.00%;负债总额计人民币14,857.53万元,评估值比原账面值增值0.00万元;净资产计人民币2,991.4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与原账面值比较增加值计人民币0.00万元,增值率为0.00%。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