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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1-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编号:临2011-049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6月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签署《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承销协议》,委托其担任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指叶欣、曾丽萍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根据有关规定,齐鲁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终止。

      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并于2011年12月27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聘请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与齐鲁证券于2011年12月27日签署了《关于终止<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承销协议>持续督导义务的协议》。则,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接,国信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刘义、王平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

      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

      2、《关于终止<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承销协议>持续督导义务的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