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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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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2011-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1-046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1年12月28日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发审委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1- 047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以通迅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项目建设贷款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4年,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1- 048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累计为其提供担保数量:20,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有待银行审批,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对应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尚在办理中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60,245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通迅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7年12月在库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王建清,住所:库车县伊西哈拉镇夏马力巴克村,注册资本:人民币40,875万元,主营业务为水泥的生产与销售。

      截止2011年11月30日,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93,224.08 万元,负债总额为30,201.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40 %;截止2011年11月30日,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7,681.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现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新建生产线日产熟料5000吨、年产熟料155万吨,年产水泥230万吨,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原有生产线规模为年产水泥70万吨,改扩建后达到年产水泥300万吨规模,合计投资总额72,061.41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上述扩建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为保证扩建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抢占市场,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了项目建设贷款20,000万元,为保证项目能早日顺利建成,公司拟为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的2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4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记名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项目建设贷款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4年。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议案后,认为该担保事项是项目建设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有利于项目的建设和子公司的发展,同意为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25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0,245万元,占公司2011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92%,不超过2011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如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0,245万元,占2011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3.19%。

      因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贷款业务申请尚待银行审批,不能提供详细的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内容,故只能披露担保决议而未能披露担保协议的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