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封一)但迄今为止,所有基金公司都仍把绝大部分人力、财力集中于扩大渠道服务团队、增加渠道激励力度、争取扩大银行渠道的销售量上,渠道费率仍在或明或暗的层层上升,管理人的盈利步步下降,对于其他业务和部门的投入节节“败退”。
这个结果显然表明,在目前的行业现状中,在目前的治理架构中,争取银行渠道的销售仍然是最有效、最能满足机构自身各方面需要的最佳手段。不改变行业结构、不改变基金公司的自身治理,仅仅靠费率支付方式上的变化,靠增加行业协调,靠宣传号召、靠监管细化都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
同样的,在理财产品的投资销售上,一系列短期化的倾向——诸如讲究短期排名、追求收益忽视风险、宣传误导等等——屡禁不绝也就不奇怪了。这一定是因为这些短期化的做法更能满足销售渠道和客户的需求所致。因此,这种导向会普遍存在于行业的日常工作之中,屡禁不绝,并成为一个主流思维。
因此,不在公司治理和行业上取得突破,治愈上述问题可能依然难度极大。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特别强调,提高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的治理水平,应从几个方面采取改进措施:包括牢牢树立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创新企业,服务各类投资者的自觉意识,并将此作为证券、基金及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客户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完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防止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完善基金的治理机制。最后是持续改善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放松管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私募基金阳光化、规范化。同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公司自律、政府监管、协会引导、公众监督的中介公司治理综合体系。从郭主席的讲话中,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监管层已经不仅仅强调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而且把中介机构的公司治理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从机构自身而言,要克服投资短期化的思维,首先要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克服经营短期化的思维;要从业人员提高执业水平,首先要公司股东和高管提高专业水平;要增加人才团队凝聚力向心力,首先要激励和考核机制出现一定突破;最重要的,要真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行业竞争能力,首先应该降低行业准入门槛,鼓励增加行业竞争才能达到。
从这个角度上说,2011年的许多问题,其实需要2012年以及以后岁月的更多体制和公司治理结构上的突破来回应。或许这不能一蹴而就,但每一步进展都是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