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中汇医药 公告编号:2011—040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2月25日,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在《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确定的22平方公里的凡河新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原规划中凡河南侧赣江路与湘江路之间1.9850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调整到黑龙江路北侧备用地中,城市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在中心城区内平衡。调整后的凡河新城区建设用地布局方案纳入《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鉴于上述规划调整,同意公司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财京”)委托一级土地开发的铁岭新城的开发位置相应予以调整,调整后的铁岭新城面积仍为22平方公里。调入土地已经进行了相关一级土地开发的成本,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相关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账面价值16,539.79万元,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其评估价值20,166.02万元,经各方协商同意确定铁岭财京支付政府方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为20,000万元。调入土地已经拍卖的部分,根据《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书》土地出让价款的分配的约定执行。同意铁岭财京与铁岭市人民政府、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就上述事宜,根据2007年12月22日的《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书》签订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调入调出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待有评估结果后再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披露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同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辞去公司的审计工作。为确保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支付其报酬60万元人民币。此议案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签订正式《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先行为本公司提供前期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