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5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的通知,其于2011年12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
2、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
马兴法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1年12月28日起算),将视资本市场情况再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但增持公司股份总额不少于公司总股份的0.2%同时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运行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的情况
马兴法先生于2011年12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525,04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3%。
本次增持前,马兴法先生通过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公司股份509,227,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6%。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马兴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5,04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9,227,919股,占总股本的42.86%。本次增持后,马兴法合计控制本公司42.99%的股份。
5、本次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价格约为:6.096元。
6、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7、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全部增持计划完成时或自首笔增持事实发生后的12个月期限届满后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