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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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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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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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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号: 2011-06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2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参加2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正信”)因进行分立重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大华”)签订《协议书》,天健正信分立的相关部门和相关分所加入立信大华,相关业务转入立信大华,此外,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将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解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号: 2011-06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1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发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发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见附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书》,天健正信分立的相关部门和相关分所加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同时相关业务转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此外,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解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将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同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号: 2011-06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30,会期半天。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12 年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12月3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咨询联系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联 系 人:张建超

    电 话:010-61712828

    传 真:010-61712828

    邮 编:1022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号: 2011-06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苗春女士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2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正信”)因进行分立重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大华”)签订《协议书》,天健正信分立的相关部门和相关分所加入立信大华,相关业务转入立信大华,此外,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监事会同意将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解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3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授权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议 案授权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单位(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