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1-02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1年12月24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主任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贾风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主任,负责审计部工作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任期自董事会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贾风华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贾风华先生简历
贾风华: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2002年至今,先后在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审计部任职。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